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這次再沒得到正確的答案,本人必定狀告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針對此案提起行政訴訟,以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恕刪)
這個就一定要支持


Ching0818 wrote:
你是路人甲 逼車都...(恕刪)
ado016435 wrote:
他真的可能是盧洲國小畢業的, 盧小小
事證明確就辦, 有疑慮當然不行, 檢舉人自已可以先過濾, 再去檢舉, 不要以為有行車紀錄器就天下無敵, 真要有心改善交通, 那就學我從源頭處理, 去建議監理機關要考情境題, 考前放事故死亡影片, 如有看不下去的, 一律下次再來, 交通就是這樣, 疏忽就會有事, 不敢看的就是下次可能的三寶(加害或受害, 無論何者, 都是社會負擔, 在源頭就要去除), 當然不能擁有駕照
慢車道沒車, 偏要騎在汽車走的車道, 既妨礙別人行車順暢又有事故風險, 加上根本就是機車侵入車道, 汽車自然會逼近, 不然是怎樣, 保持這樣浪費大家時間? 開什麼單? , 警察當然不會像檢舉達人那麼莫名其妙雞毛蒜皮
開版大樓主去騎單車吧, 感受靠自已的力量, 不要只會騎機車就會機車性格上身, 以為全世界就是油門剎車那麼簡單幫不了你
事情都有80/20法則, 檢舉也是, 樓主不用套別人帽子, 不是只有樓主關心交通, 沒有人是完人, 但是體察事理的心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