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跟交通部連署並申請吧!!~~。況且我開車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時速開,還是一堆小白亂鑽亂超,我不開超車道,但我並不信任所謂的超車道,因為在超車道和非超車道上飆車、鑽車的汽車不是少數。就像高速公路塞車,一堆人開路肩,當別人是白痴嗎? 那一堆車,塞就開路肩,不塞就鑽車、超速,真是副好德性。兩光阿榮 wrote:恩~很好的結論~可能...(恕刪)
開大型車的各位大哥無意冒犯,但您看到中外線,外線有並排車時,請按喇叭提醒,謝謝.而龜速車是指,高速公路速限90km/h以上,速度低於80km/h的車輛,須行駛於外車道.快速公路速限80km/h以上,速度低於70km/h的車輛,須行駛於外車道.龜速車可用中外車道超車.也就是,高速公路速限90km/h以上,中外線道車速80km/h以上;快速公路速限80km/h以上,中外線道車速70km/h以上,便為正常車速,別人無須讓道給您超車,您要超車就跟在別人後方,超過後切回外車道.至於能不能加速到110km/h,還保持安全車距,那就看個人運氣了.EVO阿正 wrote:沒錯~法規並無提...(恕刪) 中線禮讓後方車輛超車~純粹只是個人道德問題?那是安全問題吧,任何的變換車道都有其危險性存在.在公路上隨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才是問題所在,而且是違法的問題.
高速公路不低於最低速限的情況下,要開80..90..100..110..110以上,我覺得都可以,重點是不要和相鄰車道並行,讓出空間讓別人超車,也保護自己的安全,如果你有看過車輛突然爆胎,然後左甩右甩,或是遇到打瞌睡的,應該就不會想要和鄰車並行....把超車空間讓出來,也是讓那些快車可以更趕緊超車,遠離自己....這樣也是可以保護自身安全..你方便,我也方便...
其實,大家的討論都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打轉,前車「無故」不讓道有沒有罰則,在前面這個規則並沒有規範到的原因是因為其訂定的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本身就已經有規範了,所以當初就沒有再規定一次,母法第47條規定是指同一車道的超車規定,並沒有區分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解釋上因為大貨車必須用中線車道超車,所以中線車道的小型車,還是有禮讓後車超車的義務,個人覺得應該在高速公路管理規則內再規定一次比較不會引起爭議,而且可以讓駕駛人更明確遵循。所以,如果中線道的前方車子,未達最高速限,前方車子也有加速的空間,可以讓出讓後方車子超車的空間,而且後車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經按鳴喇叭2聲或閃大燈一次告知前行車要超車時,前方車仍不讓道,應該是違反第47條第5款而可以加以處罰的。不過,法律的 規定僅是最低的道德標準,這個問題在道路面積有限的今日,個人還是覺得應該從駕駛執照考照方式改進及車道速限分流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啦,駕駛執照不應僅是考技術規則或條文處罰規定,而是行車的秩序,同時,我覺得駕駛執照不應是一次考照永久有效,而是應該定期重考,這樣,駕駛人才可以真正的瞭解現階段的駕駛觀念及思想潮流。而車道限速分流,在車多路少的國家及行車道德觀不強的國家,是比較有規矩可循的模式,可以減少一些火爆開車的案件。我不是來兔曹的,我只是有感而發~附上道交處罰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 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 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禮讓是種美德!!雖然小弟我開車的時數不多~!!但是上了高速公路~我通常能讓就讓!~沒必要跟人爭這點時間!!~~小客車囉~安全最重要!!推這句~ 讓一讓, 世界多美好!!不要再搞 "正義魔人" 這套啦!!
undefined我也是職業大車駕駛人對於這狀況早就厭惡到不行高路公路3線道大車走外線內線小車最高時速這時中線就很奇妙了對於大車來說中線就是超車道對小烏龜來說都給你龜在中線就是要超車才會吃到中線禮讓一下是會怎樣嗎要是不趕時間,當然願意慢慢開開快,危險又浩油最可惡的是給你當做不知道慢慢龜,吹喇叭閃大燈當做不知道此時警廣就會出現中山高北上XX公里處有一台車號OO-XXX大貨車 在中線逼迫小型車..........你就讓一下,不就天下太平,你繼續龜,大車繼續趕路這樣不是很好嗎最可惡的還有,大車前面都會保持安全距離偏偏就會有小車突然給你吃到安距這時如果有事故,就會變成 大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衝撞小車就是有人打方向燈可以按到遠燈T牌的 COOOY 跟AOOOS 最多
六六六六 wrote:看了幾位大車駕駛的發...(恕刪) 超不超速是由警察判斷...不是由你判斷...只要後車比你快希望你讓就該讓...這是駕駛道德況且你又無法證明你的表速就是實際車速...至於為何不能提早出發...請問你想吃採收或是捕獲好幾天的"生鮮蔬菜跟肉類海鮮"嗎...?
我也是常駕駛高速公路的小型車主真的我也是要在這邊提出呼籲高速公路是大家的要開快要開慢都是大家的自由但請大家將心比心拿出禮讓的心開慢的就記得留條路給人家超想開快的就有點耐心,等一下前面的慢車也許他正在加速或要找空檔讓你過開車嘛,心平氣和一點,大家都想要平安到達目的地如果前面的慢車不讓,快車再找機會超如果旁邊的小白亂超,就讓他過吧不要動氣,要是不小心發生事情對大家都不好!
WILL1216 wrote:undefined我也是職業大車駕駛人...(恕刪) 大車司機似乎認為,只要開的快前車就一定要讓.既然外線車速不快,那又為何需要要高速超車?跟在比外車道車速快的中線車後方不就可以超車了,為何一定要別人讓路呢?讓一讓會更美好?看情況吧.不超車也是天下太平.在公路上沒有趕時間這種藉口.andyvisa wrote:其實,大家的討論都在...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恕刪) 我想大部分是這種狀況,因高速公路需要考量的安全距離較一般道路長可能前方有車況.這算"正當理由"吧.在我看來需要讓的只有公務車和救護車,一定要讓的情況只發生在車況良好的內側車道.我覺得大型車應該等中外車道無車時才超車,否則這樣 因為要超外側車道的車 變成要超中外車道的車 合理嗎?這是各位大哥的道德嗎?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