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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的話,行人不會管你車子的,自顧自的過馬路,很好,這是應該的
在新北,十次有十次會遇到行人停下來大眼瞪小眼,猶豫一下發現我要讓他過才一邊點頭致謝一邊過去
更甚還要我揮揮手請他過才會過的
台北市有"車體前端左右各三公尺範圍內已有行人就違規",新北目前看起來是沒有,有應該也沒在罰的
機車往往從行人跟行人的縫之間呼嘯而過,險象環生
將心比心吧
今天你走人行道,這是規範跟保護行人安全的東西,然後呢,你還要冒生命危險?
有些地方行人比較多會有左右轉專用燈號跟直行+行人通行,這可以保障行人安全
那行人較少的地方呢?大概行人安全就不重要了,汽機車能趕快果比較優先
時間就是金錢沒錯,但你用別人的生命安全換自己的金錢可以嗎?
覺得只要有人行道的路口都應該有左右轉專用號誌跟行人燈號專用時間
這樣一來行人安全,汽機車只要遵守就不會有意外發生
『 現在,讓姊姊我點燃你的火焰…
我有碰到你嗎?我沒有碰到你呀!
我有碰到你嗎?我沒有碰到你呀!
現在,你是不是又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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