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重機上國道/同婚都是非我族類必沙(故意寫錯)之....

tansywen wrote:那英國美國德國義大利日本加拿大香港中國馬來西亞這幾個機車能上高速公路的國家,他們不但蠢,命還不值錢,加上沒人權是吧.(恕刪)


因為外國人在做蠢事, 台灣也要跟著做蠢事?
現在好像都流行這樣,台灣把同婚合法也一樣!下次也開放大麻、槍枝好了!
有些國家認為OX的人權太重要了!還可近親通婚咧!
母子、父女、兄妹…異性就近OX就能爽到達到高潮,
不需因找不到適當異性OX可爽,而找同性OX達到高潮。
第一個同婚國家是荷蘭,紅燈區是荷蘭重要觀光產業,是可合法嫖妓的!
不能合法嫖妓的台灣,跟可合法嫖妓的荷蘭,比什麼同性OX達到高潮的人權?
 
英國、日本有皇室, 平民的命本來就不值錢, 
日本高速公路是私人蓋的, 收費很貴,財團想讓誰上就上,有錢賺就好,本來就不在意重機騎士的命。

美國人本來就蠢了! 才要有移民制度,廣收國外聰明的人。但美國某些高速公路,只是台灣的省道等級而已。

德國高速公路除了可騎重機而且還無速限,是因機車/汽車都是德國人發明的,為了汽機車產業賺錢,讓人民自由上高速公路做實驗,才能維持汽車機車產業競爭力,相較於汽車產業的產值,人命較不值錢。

台灣的汽機車產業產值,並不算非常多。
且台灣重視人權,人命較值錢,法律還是得保障蠢蛋的生存權,
做蠢事又不是壞人!不能因騎重機的蠢蛋想找死,就眼睜睜的看著蠢蛋去送死。

尤其台灣開車的駕駛幾乎也都會騎機車會不知道騎機車/重機有什麼風險嗎?
但英國.美國.德國.日本.加拿大騎機車的比例太少, 大多人當然蠢到不知重機上國道的風險。
tansywen wrote:
日本125cc以上機...(恕刪)


台灣開車的人的確比較笨

所以才能講出一堆沒有根據的話
RentHA wrote:
因為外國人在做蠢事...(恕刪)

確實台灣保護蠢蛋真的保護得滿周到的。
車情不一樣,沒什麼可以對比的。
你可能支持/反對,別人也可能支持/反對。
要互相尊重,但不要互相攻擊。
有些事反而都是不偏任一方,而是中庸之道最好,博奕理論也是如此。

aderek wrote:
社會對大重機/同婚...

同婚更是好笑...你們異性戀可以有的...為什麼同性不能有?
說白了...就是用歧視他人...讓自己變的高尚
..
....(恕刪)


這不是高尚 這是物競天擇 異性戀可以生出小孩 讓種族延續 這是所有生物"最重要"也是"最神聖"的使命
所以所有文明社會都會立法保護和鼓勵異性婚姻

同性戀沒有不高尚 這是"少數"人的選擇 就像有人抽菸喝酒一樣 如果需要"保護" 那就另外立法吧
不要把同性戀和異性戀放在一起比較 真的是怎麼比較怎麼輸
本來就是天賦人權
您水準真不敢恭維

自由的雲 wrote:


又在扯人權......(恕刪)
modav24 wrote:

本來就是天賦人權
您水準真不敢恭維






高速公路這種特殊用途的道路
國家本來就有權設定它的使用規範與指定用途
比如最低速限最高速限與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合法使用...
如果不認同國家的規定
就努力爭取國人的支持讓國家推動修改法律
這是民主法治的基本運作方式
目前看來是國人幾乎沒有共識
重騎族群硬要


每個國家國情不同
別國合法的規範我國不想跟風就不行嗎?
同理
美國某些州可以合法持槍
台灣不行
所以您認為台灣人權落後嗎?
不支持自己想要的國家就是不尊重人權?
這是哪門子的天賦人權說
人權跟路權您分得清楚嗎?


討論沒幾句就人身攻擊的人滿口天賦人權...
golihi wrote:
打我臉...哇哈....(恕刪)

我沒有被打到臉的感覺
只是覺得跟智商邏輯差的人講話很累
你是問綁安全帶怎麼噴出來
沒想到你會白目到跟重機扯上關係
現在露出你只是紅眼症的馬腳了吧
有病快去醫~沒邏輯可以多讀點書或是訓練一下
風~~
自由的雲 wrote:
高速公路這種特殊用途的道路
國家本來就有權設定它的使用規範與指定用途
比如最低速限最高速限與什麼交通工具可以合法使用...
如果不認同國家的規定
就努力爭取國人的支持讓國家推動修改法律
這是民主法治的基本運作方式
目前看來是國人幾乎沒有共識
重騎族群硬要...(恕刪)
高速公路就是以某些設計提高安全速度的路,並不具有什麼特殊用途。能滿足其最低速限的汽車,因為「輪數」被全面禁止使用,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只是在臺灣被習以為常了而已。什麼國情不同...對啦,因為人民的思考很詭異這點確實不同,其它什麼安全啦、數量、密度等等,都難以支持目前的禁令,充其量只是主管機關便宜行事偷懶的藉口。

真的該推的是機車使用國道權而不是僅限「重機」,就像目前四輪能上國道不會僅限「超跑」一樣。

有很多人說我反對國道對機車解禁,我有反對的權利。沒錯,任何議題有正反兩面意見都是很正常的,民主社會也應該容許及尊重不同的聲音,只是目前看起來反對者的反對理由,多數是經不起驗證的。然而為何反對陣營似乎還能佔多數?這就跟反同公投三案全過有異曲同功之妙了。

人都是自私的,當多數人誤以為維持現狀對他才有利時,他自然會抗拒改變。爭取機車國道通行權的人,若想用什麼「公平正義人權」來爭取認同,倒不如加入一起宣導正確觀念,惟有當多數人覺醒了,政府才沒有辦法再騙下去。

諸位可以靜下心來,把機車上國道的利弊都寫一寫,大家再一起來比較看看,這些很多人以為的利跟弊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再來比較究竟是利大還是弊多?

最多人反對的理由不外:
1. 汽車夠多了,機車再來羼和,國道會更亂
2. 一旦發生事故,我不是多倒楣的

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第一點跟主管機關堅持的「車種分流」很像,都認為兩者不能共享道路,姑不論這樣隔離要犧牲多少效率來換所謂「安全」(真的安全嗎?),實際上根本做不到,若真的要分得那麼清楚,可能大車小車也不該共用國道。此外機車掛牌數上千萬,現有國道應該分個幾條給機車專用才算合理。(我並沒有真的主張要分幾條國道給機車專用,只是讓大家反思車種分流所犧牲的效率與「換得的安全」是否值得)

第二點,無論對汽機車言,國道都比市區或郊區道路安全,且利用高快速道路能有效減少總行車時間。換言之,禁止機車使用國道有兩個作用:一是逼用路人開車出門;二是把選騎機車的人推向更危險的市區或郊區道路;一會加重塞車狀況;二當機車騎士暴露在更高的事故風險下時,通常也代表汽車捲入機車事故的機會隨之提高。

主管機關一直灌輸民眾「車種分流」是為了安全,又以不同通行權將人民分化成汽車、機車兩派,更進一步將四、五種牌色給予不同通行權再分化廣大機車族群,達到人民無法團結給政府優化交通壓力、同時保障既得利益政商的目的。看破這種統治伎倆的能有幾人?

有人說,就算機車能上國道我也不會上,還是會開車上去。說得太好了,人就是有這種選擇的智慧,每個人有自己的考量,有選擇的彈性,不過很可惜,現行禁令下所有人都沒有選擇的自由,政策誘使人民買車開車用車,不但圖利到汽車相關行業、人民買車、政府開路相對排擠其它預算,更能減輕政府優化交通的責任與壓力,反正我只要一直開新路就好了,開新路不僅有工程可包還能帶動房地上漲我何樂不為?塞車是小老百姓專屬「權利」,有誰看過高官跟富豪被塞車所苦的?




robuni wrote:
高速公路就是以某些...(恕刪)


說了很多
其實就是路權爭取而已
在合法範圍內爭取自己的路權是你的權利
在合法範圍內表達反對意見是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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