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 現在沒有比例原則這回事, 而是扣押財產拍賣後, 扣除罰單費用, 剩下的還給當事人。才不管你有沒有房子住, 反正有把剩下的錢還給當事人了pcps237 wrote:政府罰單還是乖乖地趕快繳清吧!我是大樓管理員親眼看到法院值勤檢察官來查封酒駕沒繳罰款的人的房子。政府罰單還是乖乖地...(恕刪)
0920227696 wrote:以前的罰單是真的有...(恕刪) 真的 我有個朋友也是這樣未成年時期就開始騎車 然後被開過很多次無照罰單 然後逾期未繳還被兩倍但他老兄一開始是沒錢繳 後來是不想繳 就一直放著不管直到前幾年因為要出遊前知道租機車要有駕照 想說看多少錢繳一繳之後去考一下結果一查發現所有的罰單都沒了 然後他就去考駕照 想說就算錯了監理處那邊也會講去了以後所有程序都沒問題 他也一次就考過= ="
0920227696 wrote:以前的罰單是真的有機會一毛都不繳不過那要非常久前的才有機會(恕刪) 罰單有一個追討期限,所以以前的罰單不繳只要能拖過追討期限就會消失,政府少收了不少的罰單收入。現在的做法就是在罰單追討期之前就送強制執行變成債權,罰單就沒有機會可以拖過追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