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修法增加「勸導單」選項,會不會比較圓滿?

nccl wrote:
先說你是不是很常違規 所以才會希望被開勸導單

都說我堅持不違規了。
雖然我很努力,但無法保證不違規。
舉個版上討論過的狀況:路口的雙白線區,要完全不壓到就很難。時常雙白線區和前後車道是偏離的,堅持不壓雙白線,經過路口一定變成蛇行。但左右若有他車,蛇行就可能撞上,所以不是暫停,就得跟著直行壓雙白線。
我是可能違規,但違規非本意,更非蓄意,若因此被罰,豈不冤枉?
我也想過,若因此被罰,我也只能吞下去,不然還能怎樣?

期望有勸導單,並不是為了避免自己運氣不好被罰。
版上時常可見違規影片,我也覺得違規行為明確,但警察就是不舉發。我不怪警察,那是他的權限。
但違規行為明確,不舉發不只他沒受罰,還是變相鼓勵他繼續違規,因為他完全不知他被檢舉。
這時若有勸導單代替罰單就不同了,雖然同樣沒受處罰,但收到書面警告,多少能有警惕效果。
kentchan wrote:
可惜這不是事實
違規比守法的多太多

不是說要正向思考嗎?
matthew26 wrote:
真懷疑版主平日有無出門
到處逛逛,多多看時事可以增加見識

的確是在家時間多。環境複雜,能不出門就不出門。
增加見識指的是?
chinan66 wrote:
我覺得要有催繳通知。(恕刪)


像我家這邊沒管理員的公寓,信箱常常信件被放錯就被丟了,每個月帳單10張左右常常少一張,後來辦理信用卡自動扣繳就好多了...再也不用天天數哪些帳單有沒有來XD
勸導單????

乾脆來個新規則好了

抓到直接開罰

或者可以選勸導單 但再被抓到要罰三倍 也可以再選勸導單 下次再被抓到罰酒倍 這樣你覺得如何
fedora wrote:
而不是:詐財。魚肉百姓。

一個國家的稅收,如果要靠交通違規收入來撐,那這國家離滅亡也不遠了。

低薪高物價,造成很多 反社會人格障礙 的檢舉魔人,沒有同理心,別人失敗就是他們快樂,看別人捐錢很快樂。一開始可能是仇富,但最後失去了準則,連窮人也在欺負,窮人生活已經夠苦了,還要奪走他們最後吃飯錢,只能吃泡麵。


窮人?? 真的窮的 只能走路 搭大眾交通工具 跟別人騎什麼車 開什麼車?
繳個罰單就要吃泡麵 我勸你來是不要開/騎車 喵的 開個車生活這麼痛苦幹啥~

之前我有PO違規行駛路肩的~ 要不要回去複習看看裡面有多少好車 上檔次車在違規 還窮人勒~

如果真的經濟狀況不好 更應該更注意小心 不要違規了

就跟一堆人經濟狀況不佳要開車 卻連最基本的繼三人責任險都沒有 出事了再來01這邊哭哭

窮又要開車 安全與責任上更應該分散風險~ 保險飽足些 才不會一出事全倒

窮又要開車 交通規則更應該遵守~開車上路僥倖心態不要有 才不會收罰單被檢舉

這不是很基本嗎? 國小生都會~

另外~ 哪個國家稅收靠罰單啊 不要亂帶風向 帶種些 講出來讓大家評評理

最後~ 被開單了 就老實點繳 甘願點繳

誰沒繳過罰單 我有繳過啊

但繳個罰單GG歪歪的 像個男人 笑笑繳完下次注意就好

吃飯錢拿來開車~ 算了吧 還是走路/搭公車就好 真的
唉....國家社會能否進步看的是人民觀念.

"圓滿"是用在做人處事上 ,怎會用在法律層面!

法律/法規/法條是標準所謂的標準就是不能有灰色地帶,訂定出來若有模糊操作空間那麼形同虛設,否則你叫執行人員怎麼執行?若有灰色地帶....那麼執行與否可任由執行人員自由心證自我解釋嗎?

試想....交通法條若變成違反交通規範得XXXXXX,但初犯或有難言之隱者執行人員可視情況當場裁定是否開罰!
若法律/法規/法條修改成這樣那真的可以通通取消不需要了,因為變成人治的社會完全沒有任何規範依據可以制約.所以法律層面的事結果當然只能有“0”和“1”!

抱歉個人實在無法理解怎可以把“圓滿”套在法規上這樣的思考邏輯!
chinan66 wrote:
版上時常為了違規罰單(恕刪)


當然不會
大家都把勸導當放屁
直接開罰
chinan66 wrote:
感謝大家回覆。果然還(恕刪)


執法上就已經讓警察忙不過來了
你還要警察又判斷違規者是惡意還是非惡意、蓄意還是非蓄意?
我覺得是本末倒置

再來是公平性,惡意和非惡意都是違規者腦袋裡的想法
同樣的違規,你處罰惡意,放過非惡意,公平原則何在?
警察在開單的當下,就有裁量權了,何必多一個綁手綁腳的勸導單法規??

違規就是開罰,覺得不服就去訴願,自有人來判斷是否撤銷
簡單的事情沒必要搞複雜
大大,我也不罵了,我都低調,天天幫政府賺錢。
只是我也花不少再強化設備。還好,日子過得去。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的確罵不會改變交通,(恕刪)
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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