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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16888 wrote:
而我每天回家就會行駛中間車道
再接基隆路地下道回家
中間車道及最右邊車道無法直行
因為會撞到高架橋下分隔島
大部分的駕駛都是順著原車道右斜前行轉到基隆路然後接基隆路地下道
基本上很多駕駛都沒有在打右轉方向燈的
也從沒看過交通警察根據這一點在這個路口因為沒打右轉方向燈開單
參考1
參考2
參考3
參考4
總結參考及如同您自己所知,直行會撞分隔島,所以須右斜,既然不是直行,那打方向燈不是最基本的嗎?
別人如何,您就可跟著做,所以萬一您看到前方有人在砍人,您也要跟著砍???而且認為自己無罪?
以上參考的影片中,也說警方表示,警方不刻意取締,但有人檢舉就要開罰~
也許您申訴會免罰,但不代表您是對的,因為每個處理申訴案件的負責人不同,見解也不同,又或許為了避免民怨而裁定免罰。
許多用路人常經過「Y字路口」,覺得彎道幅度不大所以沒打方向燈卻挨罰。其實Y字路口會分成「直行主幹道」及「支道」,如果不是直行主幹道就要打方向燈,且通常地上也會畫出轉彎標示,民眾可依此做判斷依據。
也許您申訴後,可讓交通單位去適當的修改地面標示,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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