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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爽喔!!

自從方向燈改罰42條之後,我天天檢舉,路邊起步,跨越車道線不打燈,一律繳1200
卡位看戲
不要刪文喔
備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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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計程車運將蕭X齊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
上面寫著民眾檢舉案件
違規事實寫著駕駛人轉彎未顯示方向燈
地點就在我下班必經之地
台北市東興路接基隆路一段
三線道不對稱路口
最左邊車道可以左轉上基隆路高架橋
而我每天回家就會行駛中間車道
再接基隆路地下道回家
中間車道及最右邊車道無法直行
因為會撞到高架橋下分隔島
大部分的駕駛都是順著原車道右斜前行轉到基隆路然後接基隆路地下道
基本上很多駕駛都沒有在打右轉方向燈的
也從沒看過交通警察根據這一點在這個路口因為沒打右轉方向燈開單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2條罰1200元
雖然金額不是很高
但是這位檢舉魔人有必要這樣做嗎?
根據檢舉照片的角落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位蕭姓計程車司機
我好奇的是這位計程車司機到底在這個不對稱路口檢舉別人沒打方向燈的動機何在?
對你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更何況大家根據自己的車道接基隆路有妨礙到你嗎?
如果是危險駕駛
插人家的車道當然應該被舉發
但是像這種完全無惡意且未危害交通秩序與安危
卻還是堅持要舉發的人是有任何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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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些人自甘墮落當抓耙仔
這些人就是惹人厭
可能是心理有病吧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爽喔!!自從方向燈改(恕刪)
造業
隨便google了一下…
該不會是這位?



隨便google了一下…
該不會是這位?



以後你就會記得打方向燈了不是嗎?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其實重點在於下次

下次你還會不打方向燈嘛?

還是你打算這輩子都不打方向燈???

1200讓你下次懂的打方向燈.值不值?
J.Fla wrote:
其實重點在於下次下次...(恕刪)

+999999999999999

沒打燈收到罰單有什麼好怨的,
本來就該打的不是嗎?
落落長寫一大篇,不如開車時撥個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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