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的習慣是最大的問題,騎機車一定會遇到同車道前方有車停住或緩慢行駛的狀況,可以在接近時先停下機車等車離開或是確認後方無車慢慢繞過,,或是速度放緩看後照鏡,沒車逼近時打方向才繞過,最忌諱不打方向燈,不放慢速度,直接左切換車道要繞過,讓後方的大型車輛根本來不及反應與閃避.
eeone2019 wrote:機車騎士是最大的損失者另外兩個給點錢就脫身一個繼續違停另一個繼續沒看到機車 這不是講法律層面,違停是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是前面有說,騎機車一定會遇到前方有狀況,不可以不打方向燈不看後照鏡任意切換,就算今天違停要負100%的責任,但命只有1條,拿到賠償金也花不到,自己注意安全養成良好習慣才是對自己最重要的.
騎機車的保護自己很重要。這個事件,我覺得違停的貨車是主因。沒違停的話,機車直直騎可能就沒事了。但機車騎士本人變換車道不注意後方來車也是一個問題,結果他付出生命了。今天就算貨車沒違停,換成一台開很慢的車,或許也是會發生騎士變換車道超車的動作,而造成之後的事情。變換車道不看後車的人很多,交叉路口右轉不看左方來車的也是很多。我覺得撞到人的黃色貨車才是最衰的,一直都在自己的車道上,是相對守法的(但車速快不快我就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