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魔人的重大決定

酷里斯帝 wrote:
是的,我相信這是基本(恕刪)


你說的挖洞檢舉魔人是極端啦!
我遇過也知道他家住哪,但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不要違規才是上上策阿
我知道~我知道~
基本上就是一個生活上沒壓力
老婆不理他~忙著購物喝下午茶
小孩不鳥他~嫌他煩
一個孤獨沒朋友的老頭

如果生活多采多姿
不然哪有時間坐在電腦前瘋狂檢舉違規
就如同打方向燈這件事,
交通壅塞時漏打就有可能造成後方車追撞,
這狀況檢舉合理。

另一狀況是路況暢通,
且後方相當距離是無車狀態,
即使變換車道也不至於造成事故,
這時候若漏打方向燈被遠後方的車檢舉,
過於吹毛求疵,
把法規當令箭,
違規者斬無赦!
這種被檢舉的才是大家討論及厭惡的「檢舉魔人」。
Flight_m1 wrote:
就如同打方向燈這件事(恕刪)

此例不妥。
打方向燈是一種必要的習慣。
千萬不要有「後方無車閃給誰看」的心態,
有時候你覺得沒車只是你沒看到,
有時候只是為了一次也不能漏掉的堅持。
就算後方無車而不打方向燈仍屬「有危險的疑慮」,
被檢舉了我想也不會被太多人同情。
習慣要養成。
archersag6 wrote:
我知道~我知道~基本(恕刪)


嗯,想必違規者的老婆血拼費都被敗光了吧?
交通違規會不會造成夫妻或家庭失和呢?
檢舉者好幸福喔!
違規跟檢舉就是簡單的議題,跟家庭有關嗎?祝你幸福。
酷里斯帝 wrote:
此例不妥。打方向燈是...(恕刪)


「吹毛求疵,近乎苛求」
的檢舉心態。。。
Flight_m1 wrote:
「吹毛求疵,近乎苛求(恕刪)

是我的話我不會去檢舉這個,
我只是說方向燈本來就要養成好習慣,
如果不幸被檢舉,不會有人說你很冤。
而且你如何確認你周圍真的沒車?
酷里斯帝 wrote:
是我的話我不會去檢舉...(恕刪)


打方向燈習慣養成一定是必要的,
你也認同這狀況的檢舉是不近人情就好。

若檢舉者跟被檢舉者都有上面的共識,
 這個制度就不會有這麼多民怨。
檢舉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最早騎自行車通勤被汽機車黑煙噴的都是,想要檢舉烏賊車,看來一堆檢舉方式,也買了自行車行車紀錄器,只用了一個月,只檢舉了一件,不是違規少,是檢舉麻煩要看圖又要截圖,只做一件發現時間都沒有,所以再也沒去檢舉了,所以對這些人真的很佩服,還是需要這些人,因為這個我想做但做不到,有人願意代勞,真的是感謝心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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