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zu2008 wrote:
感謝大家的建議。
在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這位老婦人已經一五一十的告訴他,確實是有撞到,所以肯定是無法說沒撞到。(恕刪)


少年你太淺了...不是警局筆錄就不能翻供的...70歲的老婦人...當下被對方兇惡態度嚇到...導致自己以為真的有撞到轎車...回家仔細審視之後...才發現機車毫無傷痕....誠然...最高法院是要防止逃逸...但是當我自身並未肇事時...哪來逃逸的說法?
有撞到+肇事逃逸
能和解就賠一賠

對方獅子大開口就上法院判
判多少就甘願賠一賠

有甚麼好糾結?
這案例你說的霧傻傻 應該要先畫個圖釐清一下狀況

1.路口汽車從哪邊來? 右邊叉路還是同向右側 若後者是過路口後怎麼直走 還是左右轉? 機車動向呢?

2.擦撞的地方在哪? 汽車我猜駕駛側 若機車跟汽車是交叉經過 機車一定是前輪去撞汽車
那機車當然沒刮傷...且高速剎車輕微擦撞 不容易察覺有無擦撞到...

3.當時路權是在哪? 若有擦撞 機車未必是錯的喔 也可能汽車未禮讓優先 那事件就相反了...

4.當下可以先叫警察來看 也可以主張未碰撞但請警察來做主 不要先跑掉...

5.機車先走就吃虧了...但我覺得婦人也可以主張對方來者不善 必須先離開保命為理由


有無肇事逃逸的前提是有無碰撞 碰撞的對錯來自路權

所以路權跟雙方車動向先釐清 後面比較好處理

整樓看下來都在討論肇事逃逸 沒看到想要先問路權.....

因為也可能被撞(被誣告)還被告肇事逃逸的...這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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