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能才把酒駕跟超速的嚴重性無限放大

就跟現在的檢舉制度一樣
放給民眾互咬,反正就找不到檢舉人
有些正義魔人會說遵守規定不就不會被罰了,可是看那精美的道路設計跟過時法規
要時刻不違規,也不被前後車輛白眼,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抓酒駕、超速就已經一堆人受不了要上街頭了,你是希望政府改抓不尊重路權未依規定讓車的嗎?道路/標線設計不良,一般人可以輕易找民代反映;民眾沒路權觀念,違規挨罰也是上道安講習,這些都是行之有年的既有機制了。
事實是台灣人沒有良好的習慣。大家都挑對自己有影響的出來講而已。

隔壁有一樓在戰區測的,發文者是常態在山區飈車的。
媽寶才什麼都怪政府,蔡英文你媽喔
政府缺錢
又不敢加稅惹民怨
只好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拿走你身上的錢
罵政府取締酒駕無能
講到酒駕大部分人都不爽 !!!
我還覺得罰則太輕了 應該跟美國一樣
肇事致人於死以一級謀殺罪論處 !!!
yoyo0719 wrote:
現在人是怎麼了交通規(恕刪)

Hermitissimo wrote:
一個速限在那裏

大家都不遵守


你是沒在騎機車嗎?

機車道規定40,請問你會遵守??

我就一次騎40,差點被後面要右轉的車抓下來打~~

蛋頭學者規定的速限,就是這麼誇張~
0瑩月0 wrote:
你是沒在騎機車嗎?

機車道規定40,請問你會遵守??

我就一次騎40,差點被後面要右轉的車抓下來打~~

蛋頭學者規定的速限,就是這麼誇張~


會耶
因為前面那個也是騎4x km/hr..

我們還超過至少2個騎3x km/hr的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0瑩月0 wrote:Hermitissimo wrote:
一個速限在那裏

大家都不遵守...
你是在亂栽什麼贓,你引我ID裡面的文沒一個字是我回的,wrote什麼wrote,完全造假亂嗆個什麼鬼東西!?
vicenon10 wrote:
先說我不支持酒駕本人(恕刪)


違反號誌、標誌管制跟轉彎不當也都各有將近10%的比例

超速失控才有2.13%比例而已卻大動作廣設區間測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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