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00直接橫穿馬路到底行不行

我想知道看完這篇會有多少 機車騎士持續堅持 直行車最大的想法
epsonshu
直行車最大是指直星車本身沒違規。去德國日本自駕確實都不用擔心會有轉彎車衝出來。前方安全車距也不會有硬插進來的車。
印象中,賓士車這樣屬於迴轉狀態,要在最內線才能迴轉。
epsonshu
台灣只要沒警察什麼都嘛可以?過了就過了,沒過算你運氣不好。
edgar!!!
可是如果想像是T字路口就沒這個問題
1個嚴重超速,1個有迴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汽車,就這麼剛好發生事故

不知道有沒有網友認識記者的
要記者去採訪一下隨便一個交通大隊的大隊長
問他說車子可以直接從停車場直直開出來橫切過馬路嗎
不知道會不會聽到"沒問題,車子可以直接從停車場直直開出來橫切過馬路,只要左右沒有來車",還是說"停車場出來應右轉到前方路口迴轉",還是打太極拳,讓駕駛自求多福。
Glen Chang wrote:
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汽車&重機未注意前方路況!
我想請問汽車這樣直接橫穿馬路有沒有違反法規!
畢竟如果是我自己,也是會這樣直接橫切!
希望有大大可以分享法規,而不是自己認為~


缺口,是大家習慣的說法,專業名詞是「開口」,根據交通部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開口有一定的設置標準「供汽車迴轉及慢車、行人穿越的中央分隔帶開口的間距,不宜小於300公尺,開口的長度,不得小於12.5公尺;至於支線(巷道)路寬在8公尺以下者,原則上不開口」

基本上 汽車沒穿越的資格 只能迴轉

Taiwan Nice
可是有寫到"供汽車迴轉及"慢車"、行人穿越的中央分隔帶開口",如此說來,慢車沒有限定車種,應該是有資格的
cinnamon coffee
慢車是有限定車種的,至於限定那些車種,法規上也有寫
影片明顯看到後面緊跟著另外一台重機
根本就在飆車
活該死好啊
別以為死了不用賠錢
賓士車主告死他全家
騎黃紅牌的
我就沒看過好好騎的
都嘛在飆車不然就是亂切不打燈
Taiwan Nice
賓士車本身也有錯。在不能確定直行車道的前提下(明明看到有其他車輛接近了還硬要過),這樣過真的很冒險,這次就賭輸了
這個力道撞上賓士駕駛座
可能連駕駛都要死
根據台灣判例
超速過多,自動失去路權
所以機車全責。
5D3
上次的BMW試乘車超速撞死左轉的Altis車主就是這個論調,超速全責...
該怎麼辦才好啊
上面這位大哥說的是最後的判決嗎?如果是,那我覺得台灣在交通法規判決上有進步。
要是偷油塔也是這樣過了
lhw751222
我看你也是這樣過了,可能還比較慘~[幫不了你]
真的好可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