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en Chang wrote:
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汽車&重機未注意前方路況!
我想請問汽車這樣直接橫穿馬路有沒有違反法規!
畢竟如果是我自己,也是會這樣直接橫切!
希望有大大可以分享法規,而不是自己認為~
缺口,是大家習慣的說法,專業名詞是「開口」,根據交通部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開口有一定的設置標準「供汽車迴轉及慢車、行人穿越的中央分隔帶開口的間距,不宜小於300公尺,開口的長度,不得小於12.5公尺;至於支線(巷道)路寬在8公尺以下者,原則上不開口」
基本上 汽車沒穿越的資格 只能迴轉


可是有寫到"供汽車迴轉及"慢車"、行人穿越的中央分隔帶開口",如此說來,慢車沒有限定車種,應該是有資格的
慢車是有限定車種的,至於限定那些車種,法規上也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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