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udolin wrote:
我自己的幾個經驗:1(恕刪)
我也有二次被追撞的經驗,心得是在國道上發生車禍,有證據的話移車並不會影響出險理賠。
1. 第一次在國道發生車禍,是一台租賃車撞我的車屁股,對方的引擎蓋掀開,對方直接叫拖吊車,5分鐘後拖吊車來,司機問我還能不能開,我回答可以,他就叫我移車到路肩,後來到國道警察做筆錄,是後車撞前車,所以是後方全肇責,我連行車紀錄器都沒有拿出來,後來也是全賠。
2. 第二次也是在國道上,要下交流道前被大貨車擦撞左後方,後來我快速拍照後(對方車牌要拍),就叫司機下交流道後等國道警察來,也是做完筆錄後拿到三聯單後出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