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男是聽到警車警音還不減速, 再說一次, 超速會影響對方車輛駕駛的判斷, BMW明顯很快, 因為限速50公里, 那撞上去的速度接近100有 , 人重傷就是證據, 另外BMW方向是閃黃燈, 要減速, 限速50公里再減一定是40幾, 看的出來是很快, 絕不是40幾公里, 爛透了, 以為開豪車就可以為所欲為, 本人支持警察 狼0223 wrote:10/01下午 高雄(恕刪)
狼0223 wrote:10/01下午 高雄(恕刪) 看留言就知道 台灣的法盲有多少轉彎車 VS 直行車轉彎車是路權在後 但直行車超速的那一刻就失去路權(如同直行車遇到綠燈當然有路權 但紅燈亮起的那一刻就失去路權)超速車根本沒路權 所以超速車要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