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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觀 wrote:
個人淺見抒發並覺得這...(恕刪)
現在多了電動車,隨油徵收已經不適合用在未來的環境
車輛價格、排氣量、馬力、車長、車高、車寬,這些跟道路消耗也都沒有直接的關係
唯二有直接關係的就是車重跟里程數而已
車重越重對道路傷害越大、里程數越高代表道路使用的越多
所以直接用 " 里程數 x 車重 " 是最直接最簡單最公平的,沒有任何一方吃虧或賺到
而且這兩項數值都跟車輛驅動方式毫無關係,油車、電車,只要是車,通通適用
每年道路使用費 = 每年行駛公里數 x 車重(公噸)
範例 :
該年行駛里程數10000公里、車重1.5公噸
該年道路使用費 = 10000 x 1.5 = 15000
就這麼簡單,根本不用分什麼燃料稅、牌照費,就一個道路使用費搞定,簡單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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