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麻煩請你出示平面道路汽車禁止併行之規定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7年度交字第128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 1 項,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只能前後依序行駛,沒有並行的空間;汽車左轉專用的同一車道上駕車與其他自用小客車並行,有違反道交條例第45條第1項第2 款之規定甚明。單車道不是大型重機仔自己定義說得算並行可否不是大型重機仔自己定義說得算
成成大 wrote:以前重機不普及的時候...(恕刪) 我也很討厭那些山道猴,每次騎在山路上都要被他們貼很近一段時間不過通常他們很快就會跨越雙黃線超車走了所以並沒有要幫那些猴子洗白的意思我騎的車並不適合做大傾角過彎,而是針對大陸國家的非鋪裝道路長途旅行車
有關猴子說雙黃線亂畫一事這兩天剛從北橫回來真心覺得,山道上雙黃線都是在無法閃避、看不到前方、彎道並不覺得有亂畫的問題反倒是猴子在盲彎跨線超車在狹路跨線超車在看不到前方情況下超車造成對向與原前方車輛危險這才是問題所在總歸一句,千萬不要餵食猴子(路權)免得被他們欲取欲求(同樣是猴子,為何柴山猴會搶人包包,太平山跟棲蘭山不會!因為柴山猴已被人餵的認為理所當然,什麼都要搶)
snare wrote:不是啊,您文章不就是說“台灣”的事嗎,“路上多數騎乘保守、聲音安靜的重機騎士”,卻貼“國外官方”,安靜、保守、帥氣、悠閒的宣傳照,台灣路上的呢?(路上隨便拍的,車牌、臉,都上馬賽克掉就行)...(恕刪) 這些車台灣也都有進阿,你要我去哪拍? 這就是個形象示意圖而已就算貼出一個沒有聲音、沒有速度的靜態圖,你認為有什麼意義嗎?
davis0725 wrote:有關猴子說雙黃線亂畫...(恕刪) 我認為有些路段真的都是亂畫,亂畫的原因我認為就是對於事故發生頻率的消極作為也可能是受官僚制度影響,就算知道明明是人的問題,但在發生事情後,好像不做些什麼看的見的事情又交代不過去導致整路區間測速,速限一再下修,棒棒糖、雙黃線不斷新增連視線良好、夠長夠直的路亂都要畫設雙黃線,雖說最大功勞還是山道猴,最我認為政府單位的應對方式也很有問題
advantage wrote:哪條法規說白牌是合法...(恕刪) 那沒問題,那我希望以後不要再看到什麼"沒塞車時當自己是汽車,塞車時又變成機車"這種低智商的言論講的好像白牌機車鑽車就是天經地義合情合理又合法一樣那為什麼白牌機車這樣騎了好幾十年就不見人抱怨? 換成重機就變成好像比路邊違停還嚴重的事情似的?P.S:再次強調,我指的合理鑽車是指在車流靜止或幾乎靜止,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利用道路剩餘空間往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