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事故,小貨車主張兩台車都有責任,一人一半。

三點一四一五九二六 wrote:
他那邊實線又不能轉(恕刪)


在實線前轉出
godblessyou wrote:
五五開差不多,甚至後車占七成也不為過,愛快就不要怕賠錢,
小貨車實際上是受害者。

+1
後車撞到前車的保桿角落, 就不可能無責

若撞擊點是前門,則就完全不同
jxv wrote:
小貨車主張兩台車都有...(恕刪)


台灣法律有夠落伍

加塞必須全責

難怪滿街胡亂變換車道的跟插隊仔
像這種我方車道一路暢通,旁邊車道大排長龍的情形,有經驗的都知道要小心,一定會有耐不住排隊的車輛打算占用內側車道直行插隊或是乾脆繞路走。以影片為例,只要正常速度行駛並留意右側動態,其實反應時間是夠的,視頻車主大概是我直行我最大,不想讓的心態才會不減速下撞到。
初判下來,貨車一定是肇事主因,

不是全責就是7成,

我相信如果不是全責,次因者去申請鑑定,

直要提出判斷時間只有1秒,

根據過去判決,會有機會無責。

肇責看初判表,自己喊都只是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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