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dreamin wrote:
台灣的交通法規真是可...(恕刪)
你這個時候煞停被追撞 是後方全責
1.你非無故煞停
2.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randy10329 wrote:
發現財富密碼,會不會開始有詐騙集團、金光黨這樣做
以後在路口斑馬線只要沒有警察就可以直接闖過去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沒辦法,交通部的官員都是腦殘無解了~
我建議全台廢除紅綠燈,
只要行人要走....所有的車都要讓,
行人高興走就走,
有不讓的話就重罰,
包括高速公路也一樣,
行人要橫跨高速公路....讓!
反正政府已死...法規腦殘到底也沒人在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