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賀!!即日起並排臨停3分鐘內一律勸導!!請廣為宣傳一起並排吧!!

為啥檢索1125034203號在交通部與監理處都沒找到資料?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sinnxmo
直接google 台南交通檢舉信箱有提到 但是指的是臨停部分 並未包含並排 所以很怪
ccs911
台南停車道也沒事啦
既然是勸導,就等於駕駛不可離開,

找不到人,警察還是可以開單或拖吊。


臨停:車不能熄火,人不可離開,開啟警示燈,

限時三分鐘,保持可移動之狀態.....
那隻豬決定的
該脆擺張床好了
駕駛在並排臨停時,通常只擔心罰單金額,而沒想到它造成意外的風險。
我建議應該要轉嫁這風險成本給並排臨停的駕駛人,駕駛人自己要評估並排臨停而發生意外的風險機會有多高,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背後的成本。
守法的台灣人
連基本的交通安全都是奢望
窮得只剩選票
明年大選不改變
台灣人就是自作自受了
matthew26 wrote:
有關您指陳事項,經審...(恕刪)


司機們的福音,以後要更小心臨時上下課的紅牌車了...
是嗎,昨天收到台北與新北的回覆
週末的併排臨停,都照開耶
我給的影像都10幾秒而已
12/5以後我檢舉的併排臨時違停也都舉發耶,

約10~12秒影片,

所以不是每個承辦警察都願意挺違停者。

在法院判決上,只要是禁止臨時違停處,

沒有3分鐘影片無法判定是違停56條警方用較輕的55條舉發,

都是合法,全臺灣法院都是這樣判決,

所以10秒影片用55條舉發一切合法。

目前讓警方有理由不舉發,警方不會每一個都不舉發。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2/5以後我檢舉的...(恕刪)


嘉義市應該最早納入那些條件......
在下11/24送的並排臨停就不舉發了......

之前送都沒有出過問題......
本來是想說送臨停就有警告效果,既然被打回票,以後只要不趕時間時一律繞一圈回來加碼好了

連警察到場,也不舉發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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