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駕駛贏了,交通部 警政署,淪落成違規達人的打手,再次開啟違停大時代

看起來樓主人品也不怎麼樣

沒得檢舉,竟然呼籲希望加入臨停

不是應該有臨停需求的如上下貨、老人、乘客....等去臨停

沒這需要還是不要臨停吧

號稱檢舉達人,內心卻如此偏激

回歸正常吧 ,先改善交通環境也是種改善
怨念聚合體 wrote:
所以說台灣警察很畸形
開單是警察收入之一,算業績,有獎金
所以全世界的警察都愛開單,台灣警察也不例外

但台灣警察對違停好像特別例外
台灣違停這麼嚴重,明明就是賺大錢的好機會
台灣警察卻避之唯恐不及,真奇怪


因為怕開到和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及其親友的罰單,萬一開到牠們的單,不是自找麻煩嗎!
讓警方可以不舉發,

不見得警方每一件全部不舉發,

目前我檢舉的幾乎都還是舉發,

不要那種鄰居之間報復檢舉,

真的妨礙交通併排,公車格內違停,

錄影10秒都會舉發,

影片內容證據決定一切。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換檢舉達人組隊去抗議啊
不要糾結在違停了!檢舉違停類的影片要10秒,還會時不時被認定無法確認違規態樣,檢舉沒打方向燈也只要幾秒影片,檢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1-2秒影片就夠,同樣記點跑不掉。

我的案件有40%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30%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其他是47條、48條的項目,目標明確、俯拾皆是且罰得更多更痛,違停我才懶的檢舉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讓警方可以不舉發,不...(恕刪)
你檢舉的應該都是 11 月以前的。現在110叫來的已經不管了
以後停車方便多了
12月10號以後的檢舉,

55條臨時違停,

人行道,斑馬線,併排,公車區都還是舉發喔,

至少百件,

都是正常都會區車流很多馬路,

不是騎樓或是偏鄉小路,

所以大都會區的警方還是會舉發,

檢舉就對了。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有得檢舉就檢舉爽
沒得檢舉就同流合污一起違規
反正別人也無法檢舉我
根本沒啥大不了的
30年前無法檢舉的時代我也是爽爽過
現在從能檢舉到不能檢舉~我根本無所謂
12/14檢舉的單純路口(有紅線)臨時違停,約10秒影片

影片中沒有卸貨、乘客上下車行為,
就是可以檢舉!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23/12/19 下午 05:42:33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1212191742117XXXX,經檢視所提供的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檢舉內容:

違規時間:2023/12/14 08:XX
違規地點:板橋區板新路與板新路5巷口處
違規車號:BXX-65XX
違規類別: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55條)
違反法條:第55條第1項第02款

處理情形:檢視附件,違規事實明確,依法舉發。

承辦人:鄒XX
承辦人電話:(02)29XX-41XX
海山分局信箱:https://www.police.ntpc.gov.tw/sp-BMAgree-1-12.html
本郵件由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不是鄰居間互相報復檢舉,正常馬路臨時違停(併排、人行道、公車區、斑馬線、路口)

新北市多數分局還是或舉發!

切記,錄影時間長一點,確認沒有在下貨或只是乘客上下車,
不舉發情況就可以減少。

如果是下貨或是錄到讓乘客上下車,就先不要檢舉。
以上我的原則。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