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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綠燈很容易出問題,
特別是有些明顯熱區,
例如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市區,
道路和號誌有很多規畫的都不理想,外加用路人很多習慣也不好,容易出問題,
(附帶一提,特別是最近桃園移工騎車根本都是亡命之徒,非常危險)
再來,
路權的問題,實際上這是一個實務上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
如果被判定有路權,原則上你不用特別去舉證,而是由對方去舉證不用負責(但難度非常高,因為在極端的狀況下,才有機會可以免責,正常情況下,有路權的人就算有輕微違規,也都有機會可以免責或降低責任比例,因為法律在分配責任上,已經要求沒有路權的人,要特別提高此時的注意義務),
而這種模式通常這可以處理8成以上的問題...
而有一種特殊狀況,
就算你沒路權,你一樣有機會免責或大幅降低肇責,
那就是欠缺期待可能性,也就是說,當事人在一般人處於相同狀況下,也無法迴避結果的發生,
最常見是出現在酒駕毒駕直行嚴重超速撞上轉彎車,
這邊要特別說明,酒駕毒駕和超速本身,在判斷上是兩回事,它們雖然互有牽連,
但在具體結果的發生上,有不同的判斷意義和法律效果(例如正常服藥或是癲癇發作也可能造成超速),
而這個左轉駕駛最終責任一定是上法院解決(因為初判表和車禍鑑定,其中有一方一定不滿,所以大概率還是法庭解決),這時候判斷期待可能性就會至關重要,因為通常法院會現場勘驗然後對照監視器拍到的行駛路徑和時間,去算出真正的行進時速,如果是嚴重超速,左轉駕駛甚至有可能刑事免責(因為會考量兩個點,一個是汽車駕駛它面向右方的注意空間有多大,100公尺?200公尺?還是500公尺?如果越遠責任會越大,若越近則責任越小,因為會對於高速行駛物體無反應時間;另一個是機車騎士的煞停時間,需要煞停時間越長,機車歸責性越高,因為代表車速越快,製造的風險越高,高到極端異常時,轉彎車也可能免責(一般有所謂2秒定律,假設你需要4秒以上,代表車速已經超過80公里以上),直行車也無法將責任完全歸到轉彎車,在極端超速下,例如有些酒駕都在市區飆到100以上,甚至更高,轉彎車大概率會因為對方嚴重超速,轉彎車欠缺迴避的期待可能性而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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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新聞那個? 直行vs轉彎,真的只能 R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