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位用身體捍衛路權的先鋒者
雖說路權是你的
但是人家賠的是錢
你賠的是命
值得嗎同學
你以為你扭的過去三寶設的移動路障嗎
騎慢一點可能只是受點傷
你的速度只能讓你成為肉泥
RIP
這是上新聞那個? 直行vs轉彎,真的只能 RIP
我一直很佩服敢在十字路口狂飆不減速的勇士
也很佩服過斑馬線彷彿吃了無敵星星的行人
本78版,有幾隻87猴,整天在說:只有鬼島要求綠燈直行要減速

可是,猴啊~就算不減速,也不能超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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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到超速,就又會有幾隻78猴跳出來說:台灣速限太低!於是,成大同學在天上給您按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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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會換直行拳手上場:不去怪轉彎車,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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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輪到違規仔補刀:在台灣,不違規根本轉不過去啊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市區道路這樣飆,還是十字路口⋯真不知道誰給他的勇氣⋯

車在前面飆,魂在後面飄,

這會兒又是一個魂兒沒追上就飄沒了的!

無腦飆!一加三好。

老天預見下個路口有位大善行人會被這茬傷害,提前收走未嘗不是好事。
RIP先!
機車速度最少70以上,想煞也煞不住,下次不要這麼快了,
沒了命贏了路權又如何。
台南的道路規劃的非常爛
一堆路都是圓綠燈,根本左轉不了
硬要弄個機車道
改成2線+左轉道很困難嗎?!
反正在南部做什麼都合法
這明明就是路權的問題
總是有一票四輪仔扯到超速
所以路上一狗票搶快左轉或搶快迴轉的
吱吱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7251903
就好像隔壁棚這個死白吃撞到路人
難道要怪行人不會跳喔
明明路上就一堆智障三寶流氓瞎眼開車騎車橫衝直撞的
sagat
觀念正確,超速不是肇事主因喔,吱吱吱
sunland
棺唸政怯,速度不是事故主因,我路權魍洪們都有開示
起碼先收掉一個

不是壞事
首先,我個人是覺得那邊應該要有轉左燈,
純綠燈很容易出問題,
特別是有些明顯熱區,
例如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市區,
道路和號誌有很多規畫的都不理想,外加用路人很多習慣也不好,容易出問題,
(附帶一提,特別是最近桃園移工騎車根本都是亡命之徒,非常危險)

再來,
路權的問題,實際上這是一個實務上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
如果被判定有路權,原則上你不用特別去舉證,而是由對方去舉證不用負責(但難度非常高,因為在極端的狀況下,才有機會可以免責,正常情況下,有路權的人就算有輕微違規,也都有機會可以免責或降低責任比例,因為法律在分配責任上,已經要求沒有路權的人,要特別提高此時的注意義務),
而這種模式通常這可以處理8成以上的問題...

而有一種特殊狀況,
就算你沒路權,你一樣有機會免責或大幅降低肇責,
那就是欠缺期待可能性,也就是說,當事人在一般人處於相同狀況下,也無法迴避結果的發生,
最常見是出現在酒駕毒駕直行嚴重超速撞上轉彎車,

這邊要特別說明,酒駕毒駕和超速本身,在判斷上是兩回事,它們雖然互有牽連,
但在具體結果的發生上,有不同的判斷意義和法律效果(例如正常服藥或是癲癇發作也可能造成超速),

而這個左轉駕駛最終責任一定是上法院解決(因為初判表和車禍鑑定,其中有一方一定不滿,所以大概率還是法庭解決),這時候判斷期待可能性就會至關重要,因為通常法院會現場勘驗然後對照監視器拍到的行駛路徑和時間,去算出真正的行進時速,如果是嚴重超速,左轉駕駛甚至有可能刑事免責(因為會考量兩個點,一個是汽車駕駛它面向右方的注意空間有多大,100公尺?200公尺?還是500公尺?如果越遠責任會越大,若越近則責任越小,因為會對於高速行駛物體無反應時間;另一個是機車騎士的煞停時間,需要煞停時間越長,機車歸責性越高,因為代表車速越快,製造的風險越高,高到極端異常時,轉彎車也可能免責(一般有所謂2秒定律,假設你需要4秒以上,代表車速已經超過80公里以上),直行車也無法將責任完全歸到轉彎車,在極端超速下,例如有些酒駕都在市區飆到100以上,甚至更高,轉彎車大概率會因為對方嚴重超速,轉彎車欠缺迴避的期待可能性而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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