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llit168 wrote:
不會我在日本、美國...(恕刪)
小弟最遠從大阪開到九州過
感覺上長距離的話日本較快
幾乎沒看到事故
就算塞車,也不會定點
平常走行道就可以開到100左右了
倒是平面道路,那號誌故意搞得不連鎖
開起來相當蛋疼
8924132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內...(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1,中線前車有慢車,中線後的快車有兩個選擇,
降速配合中線慢車前進。
或進入超車道來超中線慢車。
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道的位置在內側車道。
又內側車道的但書高管8,"不堵塞時,小型車得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3,既然有但書,超車道就不是超車專用道。
不說三次,不接受可以去看法官判決。
3,不依規定行駛車道是指行駛超車道只能超車用,按高管8行駛。
非上述的用路條件即不依規定行駛車道。
Gullit168 wrote:
實在看不下去了
同一篇論文,Q只會只有一種含意
...(恕刪)
Gullit168 wrote:
文獻『BRAESS’ PARADOX: SOME NEW INSIGHTS』
Q 是 total demand for travel from origin o to destination r, not fxxking choices of the drivers
叫做『從o點到r點的整體交通總需求量』,可視為車流總量
...(恕刪)
Gullit168 wrote:
Q值會隨著alpha、beta值改變有不同的值
...(恕刪)
Gullit168 wrote:
在Braess’ example 是 2.58<Q<8.89 會發生Braess’ paradox
在Arnott and Small’s example 是 500< Q <1500 會發生Braess’ paradox
以Arnott and Small’s example而言,駕駛只要低於500個選擇,就不會發生Braess’ paradox???
天大的笑話
...(恕刪)

Gullit168 wrote:
Braess’ paradox的道路單位都是route或是path,不是lane
不管是一條lane、三條lanes、還是五條lanes,只要連在一起就只是一條route
一條route(單一條高速公路)是不可能發生Braess’ paradox
Braess現在應該在哭哭中
...(恕刪)

8924132 wrote:
您待在台灣太久了 沒有去國外開車過
請問如果走行道行車速度就已接近道路速限
那走追越車道的用意在哪? 錢太多?駕照很好考?
您以為國外警察都是吃白飯? 超速不會抓?
國外用的是這種喔
台灣人最在行的就是犧牲公眾利益成就個人利益
像H大說的超車道為同步流 只有誰為自由流? 賢大的問題回在樓上
-----
因為別人違反A,所以我要違反B
這跟某路權團體有啥兩樣?
8924132 wrote:
2.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最前車遇慢車
切進超車道
慢車車陣連貫
前車領頭超越
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而有安全距離又不讓賢
請問是不是堵塞超車道行車?
這時保持最高速限是義務,還是權力?
8924132 wrote:
3.法官怎麼判是他的自由
能影響小弟說這違規?
小弟沒說這違規的自由?
8924132 wrote:
4.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就法規來看,不超車進入超車道算甚麼呢?
herblee wrote:
您完全沒看內容, 請爬文
您完全不知道 Braess's Paradox 在說什麼?
不懂為何混在一起?
不知道你的問題在那裏 ?
那個圖片您完全沒看,也沒看算式
字典翻開, Q代表的字有幾個, 您看到Q就都一樣?
herblee wrote:
等你超過一個車群, 前方一片開闊無車, 是流量大嗎?
ethan567 wrote:
進入內線就得開110km/h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