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恐怖車禍波及女童喪命的路權討論

Gullit168 wrote:
如果Tesla沒嚴重超速,根本不會出現在這張照片裡面
(恕刪)


又在唬爛不打草稿

你知道寶島的嚴重超速定義為何嗎? 呵呵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又在唬爛不打草稿你知(恕刪)


看影片Tesla一秒鐘約跑三個車道線
30m*3600s=108km/h

速限50km/h路段,超速58km/h,嚴重超速是60km/h
上面是用影片粗略估算,可能還有5~10的誤差

你不喜歡嚴重超速,那改個說法
只要Tesla不超速,就不會出現在照片裡
樓主的影片第一段,拍攝車車速正常
當Tesla撞上銀色車時(永樂街38巷45弄路口),他還在永樂街38巷33弄路口
整整差了50公尺
今天只要Tesla車速跟拍攝車車速差不多
車禍就不會發生

反正出人命一定會進法院,會有更專業的鑑識人員去做判斷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知道寶島的嚴重超速定義為何嗎?

剛好法律把這個定義為危險駕駛的態樣的其中一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曉得 wrote:
剛好法律把這個定義為危險駕駛的態樣的其中一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連通行權都沒有 遑論路權
G大也來打臉了
我猜H大師又要神隱了
Gullit168 wrote:
整整差了50公尺
今天只要Tesla車速跟拍攝車車速差不多
車禍就不會發生(恕刪)


你要不要乾脆說那位小孩外婆不要生他的母親,就不會有今天的事故了啊?

呵呵

那種速度,看起來也就7、80,頂多90,危險駕駛的定義是超過最高速限60,所以該路段速限50,也要110才叫嚴重超速好嗎zzz


拍攝者那甚麼速度? 下來用推的算了~ 那種速度移動,要交通工具做甚麼? 蚩~
毫無路權概念 , 完全不相干混淆在一起? 不知所云 ?
當場禁止其駕駛? 和 vorfahrt gewähren/ ende der vorfahrtsstraße 喪失路權/路權消失 ?
含義根本完全不同 !


德國 gefährliches Fahren 危險駕車 是引用到 《刑法》
§ 315c 第315c條Strafgesetzbuch刑法 (StGB) , 會認定道路使用者何時構成危險。
例如, 車速過快,醉酒或無視"路權"的情況下 , 都會被視為"危險駕車" , 都會禁止駕駛 , 和"路權歸屬"於那一方? 完全是兩回事 !
反而, 無視”路權”?逆向?開上人行道? 不依法禮讓 ? 情況嚴重就是一種危險駕車 !

在 KG, Urteil vom 22.08.2019 - 22 U 33/18 (LG Berlin), BeckRS 2019, 22731案例
還真不知道 柏林市區 有那一處街道? 能開到 100km? 這裏嗎 ?


地方法院 和 高等法院 , 根本沒有 改判 路權歸屬 , 說成是左轉車優先直行車? 根本沒有 !
是逃過賠償責任, 是怎麼聯結變成 "路權歸屬"????
地方法院還是駁回左轉車的說詞不成立。, 高等法院 也認為左轉是肇因 , 但是 辯方引用 StVO § 1Grundregeln基本規則
(1) Die Teilnahme am Straßenverkehr erfordert ständige Vorsicht und gegenseitige Rücksicht.
(1)參與道路交通需要持續的謹慎和相互尊重。←就是注意義務

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2) Wer am Verkehr teilnimmt hat sich so zu verhalten, dass kein Anderer geschädigt, gefährdet oder mehr, als nach den Umständen unvermeidbar, behindert oder belästigt wird.
(2)參加交通活動的任何人之行為,不得使他人受到傷害,威脅或受到該情況而無法閃躲,阻礙或困擾。←且製造風險實現了
在市中心典型交通狀況復雜的位置,時速超過100 km / h,辯方認為駕駛人故意未能以預防事故的方式做出反應 (bewusst außerstande setzt unfallverhütend zu reagieren), 違反StVO § 1
並且提出天黑視線不佳, 無法辨別出車速, 以為直行車是 50km/h , 遠在路權範圍(路口)之外很遠 , 而這個說詞被法庭接受
以法條
Straßenverkehrsgesetz道路交通法
II. - Haftpflicht 責任(§§ 7 - 20)
(2) Die Ersatzpflicht ist ausgeschlossen, wenn der Unfall durch höhere Gewalt verursacht wird.
(2)如果事故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 以”事故不可抗力”(已盡注意義務)為由逃過了賠償責任, 並非沒有停等讓直行車的左轉? 這樣"違反路權" 為 法庭 所許可 ?
Gullit168 wrote:
如果Tesla沒嚴重(恕刪)

網狀線可以停等嗎?
akila911 wrote:
網狀線可以停等嗎?(恕刪)


這道路設計有很多矛盾!!!

樓上有人講了....可能是為了因應當地居民要求? 詳細情況不知道!!!
akila911 wrote:
網狀線可以停等嗎?(恕刪)



H大已經講到爛了
但很多人堅持觀點
"不適用於超速"
雙方各自違規的關聯性在哪
我還是很愚鈍
意思是我闖紅燈被超速撞到
我闖紅燈的違規行為
也不適用於直行車超速嗎?
你不超速 就不會造成
今天我闖紅燈導致的車禍嗎?
曉杯子 wrote:
這道路設計有很多矛盾(恕刪)



初步鑑定好像沒把網狀停等列進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道路設計排除

特斯拉: 超速
銀色車: 未禮讓直行車 注意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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