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不要這樣 wrote:
開放路權本來就是加入...(恕刪)
台灣有可能拿石頭砸自己腳嗎?
如果如此... 又幹嘛不甘願的恢復路權....
如果會開放領牌又恢復路權...
又怎麼會用"以敷使用"的理由禁止領牌20年?
老爺不要這樣 wrote:
你知道的,腦殘官員什...(恕刪)
tansywen wrote:
我說過wto基於平等互惠原則,
路權本來就是其中一種,
試想,如果路權不開放的話,
台灣賣的機車可以走在其他各國的任何道路上,
但其他國家賣給台灣的機車卻只能走水溝蓋,連內側車道都不能進去,
那麼這就是造成重機的使用障礙製造不便利,以利不成熟的國內機車業者以更低的價格競爭;
換過來說假使國外進口兩陽的綿羊機車,然後規定只要是台灣進口的機車不論排氣量,
一律不准上當地的高速公路與內側車道,左轉一律兩段式左轉,
製造台灣進口的機車不便利與使用障礙增加當地國家業者的競爭力,
那你覺得台灣的機車一年能賣幾台?...(恕刪)
老爺不要這樣 wrote:
大陸一堆城市禁止騎機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