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0000 wrote:況且國外並不是像您所說的誰的錯誰負責一樣是行人最大管他是不是闖紅燈還是跨越分隔島交通事故要分開兩個部分來看兩邊都有不對 我之前待過雪黎7年曾經開車綠燈直行, 重撞一個闖紅燈過馬路的老翁當下其他車道的駕駛人紛紛下車給我名片表示如果之後上法院,他們願幫我做證之後有接到老翁家人打來要求賠償當下就連絡警方. 警方表示不用理會事情的結果就是, 老翁的家人出面賠償我前保桿的損傷
chiyo86 wrote: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上面這兩點就太誇張...(恕刪) 這個你有在國外開過車就不會覺得誇張了我在歐洲開車的經驗,只要遇到地上有STOP的無號誌交叉口就算沒行人或側向車穿越你也得先停下,看清兩旁後才可以繼續前進而且就算後面有跟車,他也絕不會叭你的!!我在歐洲開車較"隨性"的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所得到的經驗都是一樣的更不用說行人穿越道了(歐洲鄉下很多無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一般都會先有標誌提示前方有行人穿越道,這時就要減速放亮照子了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這個你有在國外開過車...(恕刪) 我想chiyo86應該是指這一點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如果真是這樣, 那行人真的可以想過馬路就直接衝那我們還要斑馬線或行人穿越道來做何用?
FnK wrote:我想chiyo86應...(恕刪) 這一點也是一樣的基本上,在無號誌交叉路口,看到路旁有行人(還沒真的穿越馬路喔)這時帶頭的車就會停了之前在西班牙幾個大城開車時有些較小的單線道,基本上行人都走得很隨性,車子看到人過路都會乖乖停另外突然想起:在當地租車時,手套箱裡面至少都會有兩件螢光色的背心(整件都是螢光色喔)當你在車道上臨時停路肩時,出去車外一定要穿上,不然是違規的如果台灣也施行的話,至少可以減少一些些故障臨停,出去車外卻被後車撞上的事故(若這位被撞的行人也有穿螢光背心,至少可以提早讓來車發現她)
FnK wrote:我之前待過雪黎7年曾經開車綠燈直行, 重撞一個闖紅燈過馬路的老翁當下其他車道的駕駛人紛紛下車給我名片表示如果之後上法院,他們願幫我做證...(恕刪) 在台灣如果給我遇到前車也這樣衰我也會這樣幹滴
lawrence0000 wrote:我已經說了 很清楚的看到一個人而您也說了看的到只是很小!所以您在中山高上開車時看到前方有異狀是不會減速的嗎試問一下三角錐跟人哪個體積比較大?三角錐你看的到人你看不到?台78線的限速為90km/h時速90公里的車子,煞車至靜止狀態,人體反應時間0.6秒需要0.6* 25.+ 252/(2*9.8*0.8) = 15. + 39.9 = 44.5 公尺 你應該在打電動吧別人問你有沒有開過車,我只要問有沒有騎過車就好,一公里多長的概念更別說快速道路上一些微彎的道路,晚上視線有500公尺就很遠囉
被撞死的只能說活該!!是智障還是白痴,停在快速道路上看煙火,還跨越車道!!那個駕駛真是無奈兼無辜,好好的開在快速道路上,怎知會有一個智障在那邊等你撞!!不知道哪一天,政府裡面有哪位高官開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上撞到人,台灣的法律才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