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要看藍車是緊靠路邊待停,還是已經開始打方向盤停車.因為真的要停進去,車身有一段時間會斜20~40度,所有慢車道都佔滿,這樣子藍車的確是肇事主因.正確做法,藍車必需等後方慢車道完全淨空,沒有車輛需要煞車或閃避後,才能開始打方向盤.有停車權力,並不代表過程可以侵犯直行車路權.就像左轉車一樣,除了專用左轉綠燈,否則準許左轉,可不代表就能去佔用對向車道.即使左轉車先進行轉彎動作也不行,只要讓對向車煞車,閃避,一樣是左轉車100%的錯.路邊停車是一樣道理,只能說藍車駕駛太年輕,還不懂得路權與防衛駕駛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