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官也判的太扯了....一個年輕人的前途就這麼斷送了

這個案例要看藍車是緊靠路邊待停,
還是已經開始打方向盤停車.
因為真的要停進去,
車身有一段時間會斜20~40度,
所有慢車道都佔滿,
這樣子藍車的確是肇事主因.

正確做法,
藍車必需等後方慢車道完全淨空,
沒有車輛需要煞車或閃避後,
才能開始打方向盤.

有停車權力,
並不代表過程可以侵犯直行車路權.
就像左轉車一樣,
除了專用左轉綠燈,
否則準許左轉,
可不代表就能去佔用對向車道.
即使左轉車先進行轉彎動作也不行,
只要讓對向車煞車,閃避,
一樣是左轉車100%的錯.

路邊停車是一樣道理,
只能說藍車駕駛太年輕,
還不懂得路權與防衛駕駛的觀念.

喔, 不, 路邊停車和 倒車行駛是不同的.

完全同意 "逆向是違規的", 假如對方是逆向行駛.
路邊停車也要注意後方來車, 及可能從後方經過的行人. 但逆向行駛或倒車行駛就的確違規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漂亮哦,在台北市這種人已經不多了哦。

在風景區,等後面沒有車才停????漂亮。


orea2007 wrote:
可以停啊,我也會去停,但是我會等到我卡住的這個車道上沒有來車的時候再動作。
如果以限速60kph來說,有淨空。
如果對方時速稍快一點呢?誰對誰錯??

es4241 wrote:
正確做法,
藍車必需等後方慢車道完全淨空,
沒有車輛需要煞車或閃避後,
才能開始打方向盤.
CCL wrote:
喔, 不, 路邊停車...(恕刪)


某人將車停在停車格,別人酒駕撞到該車,
還要該車主負過失致死(好像在高雄吧?)

......誰教你把車停在那兒,害他去撞你的車
這就是書讀到破表的邏輯
claire96 wrote:
如果以限速60kph...(恕刪)


無照+酒駕+超速的車撞上無路權的車,
誰的錯?
無路權車需負100%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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