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真夭壽,酒駕撞人跟殺人一樣,BMW撞Toyota




消光黑???

曾涉討債逼死兩條人命並被刑事局掃黑到案的暴力討債集團頭目黃鐘鈺,前天深夜酒後駕駛市價500萬元的BMW6系列雙門跑車,在國道三號將一輛小轎車撞得稀爛並起火燃燒,小轎車上的3男1女大學生身陷火海卻未能逃出,正值青春年華的4條人命就這樣被活活燒死,遺體焦黑、身分難辨!

很可惡!!!
這讓我想到之前的國道遊覽車連環撞
一台開Swift的母女也是被撞到屁股不見
母親的頭也跟這一台後座的死者一樣 頭掛在後窗上面 .....
看遊覽車監視畫面也是
該Swift右前方有很大的空間也有好幾秒的可以讓他閃過去
可是Swift動都不動 讓遊覽車狠狠地撞下去
也是女駕駛

我要說的是 很多女駕駛上路根本不看後視鏡的
我一個女性朋友的後視鏡折疊後忘記收回來 他也不Care開了好幾公里
這兩起事件女駕駛都一直有在注意後視鏡的話
也許就不會害死自己跟自己的同學跟媽媽了
GDC1 wrote:
酒駕害死了那麼多人,這堆立委一聲不吭?

沒人會笨到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除非我國任何一位超高階的官員本人或者親人 被酒駕的送回老家了 才有可能修法

老大靠邊站 wrote:
希望可以判個死刑...(恕刪)


這是不可能的,用酒駕,頂多一年以下,

過失致死,兩年,就算業務過失致死,也不過五年以下,

如果沒前科,可能連關都不用關,罰點錢就天下太平...

omdsue wrote:
這是不可能的,用酒駕...(恕刪)


4條人命耶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爛 難怪一堆人罵鬼島鬼島 不是沒道理

有機會我想很多人都會想移民...
希望4人1路好走.....
出庭就交保了.....
在裝有些誨意.就更不用說了....
看那身也知道絕非善類
怎死的不是那個社會敗類啊
混黑道逼死人又酒駕上高速公路
這種人怎可能會尊重別人生命啊
一堆人每天在靠杯別人抽煙

然後自己喝酒喝很大



愛喝酒的我看多了啦,哪個喝酒後不開車的,自己舉手來我看看(舉手的大概都沒車)

麥假啊啦~


如果以嚴重程度來說

公共場合抽煙要罰錢的話,酒後駕車應該要直接判死刑才對

Garys wrote:
我看這個寶馬車主 除...(恕刪)


我猜測當天就已經開始脫產了。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god 兄應該是筆誤了

提醒一下那台是 Sol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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