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 在國道上輾過重機騎士 , 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 ?


穎0410 wrote:
為什麼老是覺得騎士車...(恕刪)

各位大大別激動 小弟說說我的看法
我沒騎重機 就小弟看來很多四輪的朋友在意的不是重機本身 而是重機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機感
就像樓上大大說的 騎車直直騎誰會摔 但過彎呢 輾到前面大貨車的爆胎碎片,掉落的物品呢?
這些國道上常發生的意外對汽車而言真正造成傷害的很少 大多是財產上的損害 但重機朋友呢 只有二個輪子 抓地面積又小 一發生事故 摔的機率一定有(這點小弟不敢說多高 還希望各位重機朋友自問) 這就造成後方車輛的緊張 要不是不小心把你輾過去就是閃到旁邊或是急煞車被來車撞 基本上大家都不希望這樣(重機朋友不希望雷殘,汽車朋友不希望急煞車)
在高速下要注意高速物體移動本來就是令人緊張的一件事,大家開汽車 習慣了真的不適應盯著體積小很多的重機 距離感真的很難抓 不小心碰到又很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因此如果重機上國道 以小弟而言 安全距離就會拉開一些(我想很多人應該也會) 但這個動作在重機朋友眼中 是不是會體認到距離更大 就多塞一點重機進來,結果造成反效果(小弟會這麼想 其他人也會這麼想 因為真的有很多重機朋友在平面道路上不守規則)
今天小弟在報紙上看到有篇投書
投書人說明在國外開車跟重機的遭遇,他強調重機也是[車],若很多喜歡亂鑽,飆速的重機朋友能把自己當作是台[汽車]遵守汽車的規矩,我想開車的朋友還是很歡迎各位的
至於另外一個問題 重機朋友反問汽車朋友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 這我只能說每個族群都會維護自己的利益
而我們只能希望不守規矩的用路人越來越少 關於這點 我倒認為錯最大的是政府
連假高速公路塞車時,希望大家守規矩,跟著車龍一起排隊走走停停,不要鑽來鑽去。

東方浪人 wrote:
所以才會有像樓主會發這種文,大家也不能怪他,因為他的問題我也想知道…
台灣的法官不能只會引用應注意未注意,未注意前車動向
那今天我去撞死了在路邊等公車的人?難道法官也要這樣子判路人嗎?
法律不能一昧的只會保護利用法律漏洞的人,更不能再以車大車小來做為判決的天坪
這些都沒有正確、明訂、來保護正當駕駛的駕駛員,
說真的…以後上路我也只會更害怕。更提心吊膽………。

觀念比較重要…只不過要大家都能夠遵守太難…畢竟我們是非常聰明的亞洲人= =...(恕刪)


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 你說中了我想表達什麼 .

tcm918 wrote:
重機視同汽車,保持安...(恕刪)

保持距離.....算了吧....
觀念都不正有什麼用?

幾年前我開小貨車送貨...
在外車道準備靠邊停車
因為客戶家到了...

我老早就打方向燈+退檔+剎車....

大老遠就聽到後方有兩台重機拉轉....

然後在我後面急煞....

接著騎到我旁邊青我一眼.....

遇過好幾次....
在台灣就算有人想自殺自己衝出來給車撞.駕駛者都要吃上過失致死罪...
牠跌倒雷殘滾到你的車道.你撞到牠.那算你倒楣.前科一條...
這是台灣不是美國...民主..嘿...還久的勒...

乙烯 wrote:
另外,難道為了遮風避雨砸70萬買汽車就很划得來?

重機一台新車不過3X萬,比有錢大爺開的四輪省了40萬,每月油錢省了三四千,機油錢每五千公里省了上千元,十年下來我省下的錢可以在買一台汽車了,到底誰才划不來?...(恕刪)


窮人好不容易存到頭期款,貸款買了一部汽車,終於有了一台汽車,
可以全家一起快樂出遊,遮風避雨給家人一個安全舒適的空間,實感幸福。
這是有閒錢奢侈砸重金買重機的人士們永遠無法體會的心境。
窮人寧可貸款負債買汽車,只為了帶給全家安全舒適的享受,
卻不願為了一己之私,花大錢買機車,只爲自己爽快。

這種經濟拮据貸款買汽車的人,最怕出車禍,尤其是和機車的車禍。

重機騎士有辦法花大錢買一台機車,又動用資源及權力策動國道開放路權,
到底還是重機騎士都是有錢人,難怪政策可以為他們而改變。


jerryang wrote:
最近這類文章真多
我覺得國道還比市區道路安全太多了
在國道只要保持車距及速度就可以了
市區道路有公車、機車、大卡車、計程車、路人..等等
突發狀況比國道複雜太多了...(恕刪)


國道看似單純,但只要一出事便一發不可收拾,可能重傷或死亡,
市區道路則還有可能兩車擦撞,兩邊駕駛毫髮無傷的走下車對罵。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cocoboow wrote:
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 你說中了我想表達什麼


樓主你擔心的沒錯...

解決的方法不該是禁止重機上路...
該是讓法規能跟的上時代...符合社會公平...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不會進步的...
在國道上會輾過違法的重機...
在平面道路上會輾過違法的小綿羊...
你擔心前者...卻不擔心後者??

samuraistyle wrote:
國道看似單純,但只要一出事便一發不可收拾,可能重傷或死亡,
市區道路則還有可能兩車擦撞,兩邊駕駛毫髮無傷的走下車對罵。


飛機事故更是無法收拾...
國道並非看似單純...而是真的單純...
能夠大大降低事故率...
進而減少死亡人數...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jojo020877 wrote:
在台灣~不論對錯~會...(恕刪)

好中肯...不知道前面的人在砲什麼..等他們那些自稱是善良老百姓的人沒事多一條前科看他們還砲不砲...

020411385 wrote:
台灣法律普遍情重於理,在時速100公里的情況下,汽車只要跟機車發生車禍

不管誰對誰錯,汽車駕駛都有非常大的機率一下子幾十萬幾百萬壓上身...
恕刪)


這位說出了事實...

無月 wrote:
如果沒記錯 一般駕駛人
死亡的話---過失致死
重傷---過失致人重傷
一般傷害---過失致人於傷
如果是業務駕駛人(就是說大卡車,巴士,小貨車,自駕公司車等業務執行中)
同上 請在前面加個業務2字
刑罰輕重不同 但都要負刑事責任(就是拘役) 民事的話就看受害人要不要告
前提是整起事故與駕駛人無關,只是碰巧搞過去,如果是有肇責另外算
...(恕刪)


這位大大的答案 , 看起來相當有經驗阿(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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