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警備車的新聞一死一傷,有業務過失送辦嗎?


『中和警察第一分局副分局長廖添木指出,當時開著警車的趙姓員警正準備從中和景平路左轉成功路,返回秀山派出所,但直行的機車沒注意到左轉的警備車,直接猛力撞上。

原文網址: 載女趕攤闖紅燈撞警車 騎士當場死亡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5/127833.htm#ixzz2CLjZJfKp』

所以警察沒有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囉?


根據監視器顯示警車都已經完成左轉了,機車直接撞上車尾
請問一下這要怎麼注意?
要是有白目的從後面給你撞上去怎麼預防?
樓主對警察有很大的偏見喔
認同~~~認同~~~~~

只有喝酒上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只要喝酒上路,等於自殺也等於謀殺他人~~~

不管甚麼理由,希望大家不要喝酒開車~~~~

也勸勸朋友~~~~

感恩
台灣現在很多道路明明裝紅綠燈了~~但還時段性的顯黃或紅燈~~叫人無法適從~~以後出車禍倒霉的人一堆~~
蘋果日報的圖很明顯...撞擊點是在警車車尾行李廂
表示警車早就已經轉過去了...是死好的小屁孩"闖紅燈"自己撞上去的
況且已經確定是闖紅燈無誤
另外有目擊者表示他騎在那小屁孩後面完全追不上
如果該目擊者守規矩騎在限速30公里以下...那表示小屁孩絕對是超速無誤
如果該目擊者車速比限速更高...那表示小屁孩不只超速還想自殺

悲哀的是開車的員警莫名其妙碰上這種事...希望法官能明察秋毫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可以把警車撞到甩尾
想必速度應該不低於60...
警察業務又不是開車,拿的也不是職業駕照 何來業務過失?
典試委員:零分

愛馬的哈士奇 wrote:
在台灣
轉彎車的轉彎條件是很嚴苛的
打燈、減速、觀前顧後看左右
然後被後面的車撞到,還要被告過失傷害....

只要其中依個受傷,沒受傷的就可以被過失傷害起訴,然後因為真的對方有受傷,就一定會被判刑
這就是惡法...

tnnd應注意而未注意...

別在那邊亂說一通OK?
鬼島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得到的稱號
闖紅燈+酒駕沒什麼好說的了..
趕緊將一些該死的法令修一修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如果是超速/闖紅燈 那小鬼只能說死好

至於雖小的警察嘛
基本上目前只是交保 也沒有起訴 所以就看會不會遇到一個大腦正常點的法官囉?

千萬別又來著 人死為大了
這種小鬼 死一個少一個

~豪豪好~ wrote:
100%是闖紅燈的過...(恕刪)


小弟想請問一下
妳是如何判定他超速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