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鑽車縫 (亂鑽產生的問題)

第45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爭道及不避讓)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第58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未保持車距等)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以上條例不知是否可以用在鑽車縫上?
我想大家都忽略了"互相尊重" 跟 "等",這兩個觀念。鑽車縫就跟一般買票、結帳、搭車等插隊的意思是一樣的;大家遵守約定依序排隊,如果此時有人插隊時,在隊伍中是否有人出言制止?相同的,規定是要"依車道連貫暫停",此時有機車從前後車或左右車車距中行駛,請問這不是插隊的行為嗎?如果因而衍生出第三或四排車陣出來時,是否大家可以忍受?(比如在雙車道道路停等紅燈在兩車道中間出現一排機車停等,另外又在內側車道左側又出現一排機車停等) 如果在此當時發生事故,請問路權屬誰?

第98條
汽車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第99條
機車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這是在路口停等區最常見到的違規事項,但一般執法人員並不會針對機車開罰,但是如果是汽車就不一樣了。
另外第95條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當有汽車準備於路口轉彎時依規定須先行駛入慢車道,此時勢必會造成後方機車的不滿,甚至有人去檢舉,請問汽車駕駛人該如何?
目前大部分汽車跟機車彼此之間都有一種安全的駕駛模式,也就是機車行駛於道路最外側慢車道或緊鄰慢車道之車道。這是一種互信,當有汽車或機車打破這種互信時,問題也產生了。所以不需要再爭甚麼路權,禁行機車道機車禁行,慢車道、機車專用道汽車需依規定時使用,無標示禁行跟慢車道都可以使用,請問還有甚麼好爭的?只要大家有共識"依序行駛"、"互相尊重"、並且能夠"等"。這樣不就解決了! 這是心態問題。遵守法規不就都沒有這些問題。我贊成全面開放所有路權供所有交通工具行駛,但還是建構在"互相尊重"跟"依序行駛"的前提下開放。不管任何交通工具都需受到規範,不應有任何的因為便利性而變成理所當然的藉口。如果大家都遵守遊戲規則,政府會不開放嗎?





  
vicence wrote:
ID跟您很像,支持你...(恕刪)

streetfighter wrote:
第45條(汽車駕駛人...(恕刪)


你該不會以為禁行機車之後 , 就汽機車分流了吧 ?
ooxx

streetfighter wrote:
我想大家都忽略了"互相尊重" 跟 "等",這兩個觀念。鑽車縫就跟一般買票、結帳、搭車等插隊的意思是一樣的;大家遵守約定依序排隊,如果此時有人插隊時,在隊伍中是否有人出言制止?相同的,規定是要"依車道連貫暫停",此時有機車從前後車或左右車車距中行駛,請問這不是插隊的行為嗎?如果因而衍生出第三或四排車陣出來時,是否大家可以忍受?(比如在雙車道道路停等紅燈在兩車道中間出現一排機車停等,另外又在內側車道左側又出現一排機車停等) 如果在此當時發生事故,請問路權屬誰?...(恕刪)


說的太好了~給你拍拍手~

應該請政府嚴令執行不准鑽車縫~

所有汽機車都應該一台接一台的行駛~

絕對不准出現同車道內左右並排的情形~

任何並排行為都當場吊銷駕照禁止繼續行駛~

我倒要看看你的上班通勤時間會增加多少~

台灣就是地狹人稠~

機車的機動性極大幅度的減輕了台灣交通的負擔~

應該要感謝這些人願意(或不得已)頂著太陽淋著雨盡量利用道路空間~

要是真如你腦中的完美情況~光台北市上班時段的車潮接出的車龍~

應該都夠環台一圈了吧~不知道你有沒有認真思考過這種問題~
streetfighter wrote:
我想大家都忽略了"互相尊重" 跟 "等",這兩個觀念。鑽車縫就跟一般買票、結帳、搭車等插隊的意思是一樣的;大家遵守約定依序排隊,如果此時有人插隊時,在隊伍中是否有人出言制止?相同的,規定是要"依車道連貫暫停",此時有機車從前後車或左右車車距中行駛,請問這不是插隊的行為嗎?如果因而衍生出第三或四排車陣出來時,是否大家可以忍受?(比如在雙車道道路停等紅燈在兩車道中間出現一排機車停等,另外又在內側車道左側又出現一排機車停等) 如果在此當時發生事故,請問路權屬誰?



那請問當你們要右轉的時候硬插入外側車道就沒想過那樣也是插隊?

或是路邊起步的時候也是一樣的

甚至是把車道當停車格的

要右轉/起步可以阿 等我們機車全部直行右轉完 你們在動作 不可以嗎?

政府的禁行機車

把機車左轉、直行、右轉全部集中到同一車道上

這樣車流壓力 我們居然還要想辦法給你們一點空間右轉 尤其是上下班尖峰時段,請問是誰在壓迫誰?

好好的開放雙線以上的車道給機車

徹底實施 車流分向 這樣有很困難嗎?

也許會有人說 開放只放只是讓機車更放縱?

請問 那現在外側車道 每天在那裡跟汽車/公車/貨車哪裡切進切出的搶路會比較好嗎?

還是像你們說的 全島禁行機車 大家一起開車塞道爽?

在台灣開不管是開車跟騎車我得到的感覺就是這樣



米咖 wrote:
台北市北投區公民(住了二十你年), 新北市三蘆地區公民(住了快20年吧)
我是雙北市人, 我從民國77年開始騎車吧? 野郎沒騎過只騎追風135, 現在騎125與300還有700, 還有一台2004年買的CRV-II
我只知道開車要禮讓摩托車, 騎摩托車要小心四輪汽車且還要小心摩托車與腳踏車加上行人!
開車騎車在那都差不多, 心態正確到那都一樣!
我不會依老賣老也不會像隔壁討論輸的就搬出有錢人的心態, 我是普通公民(窮字輩的比較好過型)


不過多虧了米咖大在視正言聽之下!!



樓主還要扯反對者都只是騎車?

俗不知這樣的觀念不管你年齡多大,已更顯示自身的幼稚兼無知,我既騎車也開車兩項皆有!!

黃牌正研擬掰入中,畢竟雙北高架道路對我通勤而言有極大的優勢!!

重申一下,騎車的人並不是沒有汽車,只是在生活的便利上選擇比較優勢的方便性做通勤使用,
難道我們需要一個明明路程10分鐘卻要開一個小時的路才到的了的交通環境嗎?

vicence wrote:
ID跟您很像,支持你!
個人也很討厭那些在兩車之間鑽車縫的騎士
我的防眩後照鏡已被撞壞1支,原廠報價2萬,找無人賠
會停下道歉就算了
追過2次撞我後視鏡跟保線桿卻不停的
攔下來叫他立正站好
少來一副學生無辜樣,直接電請交警處理
現在停紅綠燈一率先關中間門,也不留前車空間
要鑽請從外側走
省的看那些在中間跟前面硬鑽的,心情也輕鬆些(恕刪)


關門+1,如果遇到前車關另外一邊就會在路上形成"機車捕捉區"~哈
jrfrog wrote:
說的太好了~給你拍拍...(恕刪)

台灣就是地狹人稠~

機車的機動性極大幅度的減輕了台灣交通的負擔~

應該要感謝這些人願意(或不得已)頂著太陽淋著雨盡量利用道路空間~

這就是回應了我所謂的因為便利所以變成"理所當然"。選擇何種交通工具是自己的權利,沒有任何人強迫你對吧?既然是自己選擇的,為何大家要因為你的選擇而要接受這種鑽車縫的行為?如果此立場可以成立,那所有人違規的理由都應該成立不是嗎?機車在盡量利用道路空間OK,那汽車盡量利用道路空間就不OK?或許這些開車的人說不定也是願意(或不得已)呢?

真理之手 wrote:
那請問當你們要右轉的...(恕刪)


請看清楚我所說的是依照規定(如何變換車道您應該比我更清楚)先駛入慢車道,請問這也叫插隊?
路邊亂停車,起步不打方向燈不禮讓直行車的機車也不少,只是汽車體積比較大,在你可掌控的情形可以選擇讓或不讓,沒有人強迫你。車道行駛規定您也很熟,同車道行駛請問為何會形成左轉跟右轉跟直行車混在一起?"依序行駛"有這個問題嗎?壓力大?套句大家常用的話那就不要上路啊?所以認為為何要留一點空間給汽車右轉?所以你認為妨礙到你就不行?那汽車駕駛認為為何要讓機車鑽車縫這樣就不行?壓力真有這麼大嗎?


汽機車行駛規定寫的也很清楚
第九十七條 第九十八條 第九十九條
以上三條也明白標示汽機車各有其准許行駛之道路,簡單的說:雙車道無慢車道道路汽機車皆可行,三車道有慢車道道路,汽車可行駛內側及中間車道,機車可行駛中間及慢車道;兩段式左轉也逐步廢除不是嗎?那還有甚麼差別?(如果有錯請糾正)。
還是一句心態問題。"互相尊重"跟"等"有這麼困難嗎?剛從德國回來看到德國不論平面或高速、不論晴雨,機車是與汽車"依序行駛的"。他們可以"互相尊重",為何我們不行?
道路行駛就看自己是用甚麼心態來駕馭車輛,多爭取到幾分鐘的時間換到甚麼?找個機會平心靜氣的依序行駛的開車或騎機車,想想到底爭的是甚麼?如果認為我所論的是不可行,那就繼續用你的方式行車,繼續陷在互相爭道的泥潦裡。因為跟我也沒關係。
警廣有一段"讓一讓世界更美好!"



wecotu wrote:
我也騎車也開車,現在...(恕刪)
streetfighter wrote:
台灣就是地狹人稠~
機車的機動性極大幅度的減輕了台灣交通的負擔~


高死亡率換來的

102年A1類死亡比率(按車種別分):
機車44.2%自用小客車25.3%大貨車9.9%小貨車9.5%其他11.1%

2014.07.07
18歲陳姓男子昨天騎機車在埔鹽鄉彰水路路口迴轉,一時閃神,追撞停在路邊的貨車車尾,安全帽應聲脫落,他和機車撞進車底,造成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2014.07.09
9日晚上7點多和朋友約好在漫畫店見面,騎車經過土城四川路,疑似前方公車在變換車道時機車剎車不及摔到公車輪下,頭部遭輾當場明顯死亡。

2014.07.09
一輛豐原消防分隊的救護車,昨晚載送一名62歲病患欲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經北區崇德路、梅亭街口,遭一名24歲洪姓男子騎乘機車,撞擊救護車左後方,洪男彈飛頭部著地,送醫後不治。
streetfighter wrote:
台灣就是地狹人稠~機...(恕刪)


台灣很多路段在外側車道都設有機慢車優先道

尖峰時間 就會看到外側的右轉車硬插入機慢車的直行車流中間

請問 這是怎樣? 我們害的?

你說德國或是其他國家 請問他們有限制2輪機車的行駛車道嗎

別國有辦法駕駛之間互相尊重 那是因為 他們沒有限制車輛行駛

大家彼此把你當成機動車輛看 台灣哩 你機車就是小車 只能乖乖靠右

大拉拉的騎中線 還會被人鳴喇叭 這就是尊重?

你要不要也來用開車的方式 體驗一下

只能靠一線道 左轉 右轉 直行 那根本毫無尊重他人用路的感覺?

別國有辦法 左轉車靠內 右轉靠外 直行車不變 的車向分流

我們機車卻只能 直行走外側 右轉走外側 左轉還是走外側 一路打通關

還要怪機車不夠尊重?

你們汽車用了3.4線道紓解車流 我們上百台機車卻只能卡在一線道

這就是你們給的尊重

不要搞的尊重這兩字好像我們都不在乎好嗎

真理之手 wrote:
你說德國或是其他國家 請問他們有限制2輪機車的行駛車道嗎

別國有辦法駕駛之間互相尊重 那是因為 他們沒有限制車輛行駛


最大的不同點在於

德國只有重機而沒有為數龐大的小綿羊

就像在台灣

3萬輛重型機車 vs 1500萬 小綿羊機車

1:500 以上的懸殊比例

你不能拿德國的一跟台灣的五百比

那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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