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插入連貫車道被檢舉喔!! (已申訴成功啦!感謝批評我的人! )


jorllan wrote:
在5~7秒鐘的時間...(恕刪)



謝謝您的指教 , 被檢舉雖已成案 , 但本案現在申訴成功, 表示這個案子是有爭議的

雅客山莊 wrote:
樓主的影片加註那些...(恕刪)



前頭影片我不是不敢PO , 只是懶得PO而已 , 因為我想要凸顯的是後車刻意拉大空間 , 引誘人切入又檢舉的行為。
現在警察也認為這是有爭議的案件撤回了 , 我也懶得再向你們證明甚麼了。

seatree wrote:
別人讓你插隊進來,...(恕刪)


抱歉 , 我開車快20年 , 還真的不知道閃雙黃燈的意思是謝謝 , 謝謝你的指教 , 以後我會這樣做。

jlcamry wrote:
沒行車記錄器前跟車...(恕刪)


抱歉 , 插隊行為是大家都不認可的 , 但是惡意空出距離 , 挖洞給別人跳再檢舉 , 這樣的行為我也很難認同
samkuo wrote:
說實在的,很討厭這...(恕刪)


說實在的 , 對於太過情緒的回文 , 我真的也不想再回覆了 , 但是既然你點名要我出來說明 , 我就來了...
看電影我會排隊 , 吃飯我也會排隊 , 在車子裡沒人看到 , 我也不覺得可以插隊...

那現在換我請您說明 , 為何這一張單子申訴可以成功? 如果您也認同 , 是因為我的行為難以判斷是否算插隊 , 我會建議您以後在網路上回覆別人時 , 理性一點吧 , 謝謝!
ettvyang65 wrote:
申訴成功並不代表你...(恕刪)


<申訴成功並不代表你的行為是被認可的。>

這句話我也可以反過來說 , 被檢舉不代表我真的有違規。
謝謝您的祝福

danielimage wrote:
好偶鞭小力一點兒~...(恕刪)



行車紀錄器只要SD卡容量夠大 , 就可以保留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影像 , 這是基本常識 , 我沒有刻意去保留。

再者 , 我認為行車紀錄器的裝設目的 , 是為了保護自己 , 而不是檢舉他人 , 我裝了它十年 , 從來沒有用來檢舉別人 , 因為我認為 , 得饒人處且饒人。 謝謝指教!

duke501 wrote:
先聲明不是討拍 又...(恕刪)


很抱歉 , 我並沒有裝清高 , 現在事實證明這是一件有爭議的案子.....
本來想學您的口氣酸回去 , 但是您的酸文能力真的很高段 , 我學不來 , 只能說謝謝指教~

檢舉他人違規是很正義沒有錯 , 但是標準是否過當?
國道警察現在省事了 , 每天只要坐在辦公室看著電腦 , 一張一張的罰單就這樣開出去 , 全民皆兵 , 你覺得好棒棒 , 我並不覺得。

惡意的引誘他人違規 , 加以檢舉的行為就不該被譴責嗎?
反正被檢舉的人要舉證 , 證明自己無罪是吧? 這是台灣的名嘴教出來的吧?



我提出的這些問題 , 你如果看得懂 , 也不必回覆我 , 讓所有看到的人 , 留在心裡想想吧....
恭喜你申訴成功
省下一筆錢

但只是剛好你這一件案件
裁決處讓你申訴成功

下一次可是另一件案件處理
成不成功不一定!

如果你平常都像你影片中開車的方式下交流道
再被檢舉是遲早的事

如果你平常開車良好
這次剛好某些因素必須如影片這樣開車
被檢舉到
有申訴成功
那也就算了

只要違規
就有機會被檢舉
賭一賭
賭到賺到

被檢舉過
以後開車是否會擔心
有空間插入是否是另一個陷阱呢?

不違規就不要怕檢舉
草木皆兵
那是因為違規的人會怕
不違規的人
草木皆美
ninehole6372 wrote:
再者 , 我認為行車紀錄器的裝設目的 , 是為了保護自己 , 而不是檢舉他人(恕刪)


握手

現在行車紀錄器已經成為某些人陷害旁車的工具!

上次論壇一個檢舉達人,滿嘴啥..三寶.趕送死的三寶...為什麼要跨雙黃線!!..要別人反省警惕。

結果被我抓出他錄製的影片裡,有他違規跨越雙黃線,也沒看他出來反省道歉.....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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