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門撞我,告我肇事逃逸。

我覺得這篇“故事”稍微改一下~

"車主在車上,開門後擦撞" 改成 "車主在車上,擦撞後開門"

所謂的“肇事逃逸” 就全部合理囉!

(反正只是“朋友說的”,鄉民們聽聽就算了啦!)
Kimo仙人 wrote:
車主在車上,開門後擦撞

現在政府機關對於開車門撞到機車這點是很敏感的,如果汽車車主是這樣陳述的話,那麼騎機車的可以反提出賠償了!

肇事逃逸?恐怕他開車門得負擔比較高的刑責吧!
cinnamon coffee wrote:
現在政府機關對於開車...(恕刪)

如果真是汽車開前門去撞到機車,機車應該是往外噴,那後門的刮傷是怎麼來的?

唯一解釋就是機車撞到汽車前門,防燙蓋同時刮傷人家車後門,現在肇事逃逸被抓到,瞎掰一堆 上網取暖!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我覺得這篇“故事”改一下~
"車主在車上,開門後擦撞" 改成 "車主在車上,擦撞後開門"
所謂的“肇事逃逸” 就全部合理了!
(反正只是“朋友說的”,鄉民們聽聽就算囉!)

如果真是汽車開車門去撞到機車,機車應該是往外噴,那後門的刮傷是怎麼來的?

唯一解釋就是機車撞到人家汽車前門,防燙蓋刮傷人家後門,肇事逃逸被抓到後,瞎掰一堆來這裡取暖!



話不用講這麼死,監視器沒拍到,的確,兩邊要怎麼去"還原"這個過程都可以

我也沒把錯全都推到對方頭上,或許他看後面了,但沒注意到旁邊

畢竟他就停在那個路口,左方、後方都會有來車。



要解釋後門的擦傷,唯一的可能就只有手把、煞車拉桿,不過我看了完全沒磨擦痕跡

就算煞車拉桿很硬、很堅固好了,跟車身這麼近的距離,若對方在這個時候開車門的話

CUXI的前擋就撞上去了,就算前檔沒撞到,煞車拉桿也會勾到

就算是運氣極佳都被閃過了,門在開這麼小縫的情況下勾到,防燙蓋會受到極大的作用力被車門砍入,

人早就飛出去了。


要解釋防燙蓋上的輕微磨擦痕跡與車門右下角小面積掀起

就是在車門開啟角度越大的時候,對防燙蓋的施力最小。

也只有在車門開啟角度夠大的時候,車門角角才會往外翻,而不是往內翻。


講了這麼多,機車除了防燙蓋之外沒其他痕跡,警察最後也只對防燙蓋拍照搜證。



排除這些可能,我想大大應該很少騎車。

在行駛中跟旁邊車輛維持這麼近的距離,我想一般人很難辦到,這違反生物直覺了吧?

講這麼多,你可能還是認為我在放屁,反正你就認為我在瞎掰



當然也有可能對方車上三個傷都是我女朋友用出來的,沒關係等30天後鑑定報告出來再說也不遲

若真是這樣就賠償,這沒什麼好說的



我這個人犯錯就會承認犯錯

就算是我自己被違規左轉的計程車撞到鋼絲圈小歪,也是拿個一千塊意思意思就現場和解

做錯事、被告,之後再來網路上硬凹取暖,這種事違背良心的事我做不來。



cinnamon coffee wrote:
現在政府機關對於開...(恕刪)


我覺得他是看我女友直接騎走連停都沒停一下快氣瘋了吧...

不過不報警更慘吧,被反告怎麼辦

Kimo仙人 wrote:
話不用講這麼死,監...(恕刪)


先不管是你的問題還是對方的問題。

如果你不是唬爛,至少你有實際看到機車和車子的情況。

對一隻根本不知實際情況是什麼的猩猩,你有什麼好爭的?

爭輸了,不就丟臉?爭贏了,你會大聲說,我贏猩猩嗎?

贏一隻猩猩很光榮嗎?要爭就跟人爭,懂嗎?

kevinwu6778 wrote:
先不管是你的問題還...(恕刪)


kevinwu6778 wrote:
先不管是你的問題還...(恕刪)
Kimo仙人 wrote:
驗傷了,開了"右肩與頸部痠痛"...(恕刪)

已經幫你把 貼文 跟 開立驗傷單 的動機 轉給士林分局了... 應該會有助於釐清案情吧!(不用謝我了~)

(我說啊... 那福斯車主真倒楣, 車子被撞凹, 騎士還肇逃... 現在還要被鄉民揶揄是自己把車子敲凹來斂財的... 不過偽證是七年重罪... 最好誣告人家傷害前 慎思啊~~~)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如果只是排氣管防燙擦撞開啟的前門,
為何後門也會有擦撞痕?

要不要機車牽到汽車旁對照一下擦撞痕,
搞不好根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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