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這輩子遇過最瞎的鑑定


max5553 wrote:
其實心力交碎 別來炮我了


沒炮你. 我本來就很討厭不作為又推託的公務員了.

只是點出某些事實.

你該做的是, 先算出到最後你會花多少錢, 再決定怎麼做.

而不是傻傻的認為等對方提告之後法官會還你公道!!

調解對方又是怎麼說的, 真好奇呀?
whathell wrote:
你該做的是, 先算出到最後你會花多少錢, 再決定怎麼做.

而不是傻傻的認為等對方提告之後法官會還你公道!!

調解對方又是怎麼說的, 真好奇呀?


謝謝大哥您
你說的我都了解
我也事前都算過
法院我也去過~也打過官司 我明白 放心
只是對於這次是車禍的程序我真的有不太了解的地方 想要大家都提供見解
調解還沒調,連調解委員會都告訴我不知道他們現在的訴求是什麼


http://www.storm.mg/article/77250
上禮拜的新聞
昨天有友人轉貼這給我
我突然想起來
原來這是因
因為他們為了利益 就是在搞地下污水處理工程 搞爛了路又放任不復原
我之前也有至電交通局企劃科 說會開罰 我後來認定也沒罰
難怪 水利局可以包癖工程不恢復
高雄市交通局知情後也無所作為
然後 就是犧牲掉民眾的權益 要民眾認賠????
這...........想了好怒
如果我這件這樣可以
那是不是以後缺錢都可以騎機車去高雄
找無號誌路口看見左方車就給他衝下去就對了
我管你車是不是先到

當初水利局說要回文整整龜拖了我一個月多之久 找理由
誰在乎防網線 如果這里民說這路口車禍事件層出不窮 號誌為什麼不一併復原
而且給的照片都還刻意避開原來該畫號誌的地方
貼一下水利局當初翻供推責的文
看過影片後,有些可以幫到你的部分,給你作參考
1.影片中在車禍撞擊前,可以明顯看到對方衝出路口根本沒在注意兩側,2人根本在聊天,這點有證據可以提供佐證.

2.你應該是幹道車吧,依路權劃分,應該是你有優先通行權,他要讓你先行,而不是左邊車要讓右邊車的問題.
交通安全網的解釋:
(在沒有號誌的交叉路口,交通管理單位通常會透過標誌、標線、號誌等各種交通管制設施,來劃分哪一方是具有優先通行權的「幹道」,哪一方是有停、讓注意義務的「支道」。當然,行駛在支道的車輛一定要禮讓幹道車輛先行,否則在路口發生事故,即使是支道車輛也有損壞、人員受傷或甚至死亡,因現行交通法規明確規範『幹道車有優先通行權』,支道車的駕駛人則必須承擔整體事故(還包括幹道車輛的一方)之全部或絕大部分賠償責任(駕駛人還有刑事及行政責任),真的是划不來!因此,駕車(包括機車)的民眾一定要相當清楚了解「幹道」與「支道」如何劃分,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你只要拿到可以確認你是幹道車的證明文件,和解應該就很好談了,以上僅供參考,祝順利.
看行車紀錄器...很難避免這樣的機車 衝撞上來...

板大, 辛苦了; 加油..........
雖幫不上忙...幫推1層樓...

chunkuanwu wrote:
看過影片後,有些可以...(恕刪)
有劃分向線的是幹道,對方機車的巷道沒有分向線,屬於支道,
用這點去說說看。
有分幹道支道,就沒有左方車右方車的問題。

Sean Xie wrote:
有劃分向線的是幹道,對方機車的巷道沒有分向線,屬於支道,
用這點去說說看。

沒這個規定...
黃色小鸭 wrote:
但車道數是以進入路口車道數為準
雙方進入路口車道數都是1
所以左要讓右

這個觀念小鴨大教過我,謝謝!
相信路上99.9%的人都不知道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chunkuanwu wrote:
你只要拿到可以確認你是幹道車的證明文件,和解應該就很好談了,以上僅供參考,祝順利.


現在就是交通局不給出依據(公文)
水利局也不敢給出自己有疏失的依據
當初為了要依據跟高雄市交通爭了好久
我手上還有一堆關於交通局會處理回覆讓民眾氣翻的事情還沒講

其實版友所提的車道數,在當初發生時我就跟交警詢問過,交警也解釋過了
交通法規,道路、標誌、號誌、標線我們也都快翻爛了

鋪新路地上唯一有多的就是有會閃爍的鷹眼指示燈
我拿這點照法規去力爭法規上說是會閃爍的都算是號誌
附圖:



但是交通局是這樣電話回我的:

這是高雄市政府為了民眾安全所做的一項美德,如果因此對車禍糾有所疑慮,可以隨時拆除。
並說那並不是號誌


後來我也把這項佐證一併送鑑定會,對在會上提有紅黃兩色會閃爍的號誌
鑑定會完全不做回應

如果這是高雄市的美德 那應該是立桿做燈號吧
是為了省經費? 紅綠燈變成了小鷹眼? 我不知道...
即然是政府裝設 有分紅黃兩色那又是什麼意思 沒意義幹嘛不用單一色就好
一整個就是逼民反的態勢

以後走在高雄市政府要先問看看哪項是高雄市政府的美德
因為出了事算不算數都不曉得

謝謝版友提的意見 如果我沒有針對您說的回應表示我知道也努力過了
之後慢慢如果有提到相關我認為可以附圖我就會附圖




max5553 wrote:
本來想簡單講一些,結...(恕刪)

小屁孩... + 恐龍法官 = 無奈
今天又去請教了一位藍色選立委的
感覺我現在像是在做民調服務一樣
服務處秘書告訴我 我一直找錯對像
要我不要在網路上亂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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