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BMW業務超速撞TOYOTA致一死多傷肇責檢方已作出見解!


yurue wrote:
在這個案子中,檢察...(恕刪)


在這個主題中,閣下扮演了關鍵角色,近乎神的角色
法庭尚未審判,你就能先判BMW駕駛有罪,TOYOTA駕駛無罪
在下甘拜下風!
除了刑事庭,還有民事庭,這個案子還很漫長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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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就不能用客觀的角度去看?全憑喜好?
TOYOTA 轉彎不看聽,任意就轉,代價就是失去老婆
BMW超過自己的能力駕駛,鐵定會賠錢的,不管有沒有肇責!

.展哥. wrote:
呵呵,一堆人還是護...(恕刪)


直行車時速若為120km/h,
120km=120000m,
120000(m)/3600(s)=33.3m/s
5秒前BMW還在166.6公尺外。

你知道166.6公尺有多遠嗎?
高速公路上過吧,
大約兩個距離指示牌之間的距離再加上一半,
在平常的路口的情況搞不好已經是在前一個紅綠燈口再之前了,
你平常轉彎都看的很遠吧。

akila911 wrote:
一個屁孩 一個三寶 死好
..(恕刪)

晚上睡覺睡得安穩嗎?
有沒有感覺有個婦人在你床頭看著你?

could5566 wrote:
晚上睡覺睡得安穩嗎...(恕刪)



你講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死者為大嗎?關我屁事~

.展哥. wrote:
呵呵,一堆人還是護航...(恕刪)

B車嚴重超速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屬不能安全駕駛
到底是別人護航
還是你搞不清楚
公共危險罪需要我說三次嗎?
對比這案例直行車超速的活了下來
看看在當天的另一起同樣是左轉瞎轉搶快
慢慢開的直行車卻死了妻小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akila911 wrote:
在這個主題中,閣下...(恕刪)


怎麼有人認為:檢察官起訴了,就代表被告有罪....

有沒有罪是看法官啊!只有聽過恐龍法官,難道有人在罵 恐龍檢察官 ,
還是連 法官 跟 檢察官 的職掌都搞不清楚。

台南這事件在當時已經吵過了,如今檢察官起訴,又要在炒【吵】一次?
有人死了,檢察官當然會起訴,最後判決,等漫長的訴訟完再說吧!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沒有問題。
市區超速,沒什麼好解釋。
如果BMW時速60A到T,T的責任多。
超過速限,撞死人,還是T車付大部責任嗎?

另外,這種界定是給用路人自行判斷,如果轉彎車就擋你面前,你也親上去?
路上狀況百百種,硬要將狀況搞成撞況...
那就自行承擋責任。

could5566 wrote:
晚上睡覺睡得安穩嗎...(恕刪)

連要回個文都還要註冊個小號?
有沒有感覺,你從小到大所吃掉的生物圍在床邊看你,睡的可好?他們都是因你而死的
這事跟本不用炒, 不是早就知道結果了.

超速 60公里以上..., 還能拿來說嘴, 也真的很好笑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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