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破狼~丹 wrote:
沒有違法+1,
幫忙補充一下兩個法條
第一百八十三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
至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或禁止臨時停車線處
得免設之。
要找法條建議到全國法規資料庫去找最新的條文
你說的這一條在96年9月17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60085034 號令裡已經被改為
第 183 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
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
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至今,路肩現在只有一種,是15cm的白實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