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17年的老車被撞,求償困難;請益大家....


小宸宇 wrote:
我想看車損照片一般...(恕刪)


這其實很尷尬,那換做是對方車子被撞到,他也會同意讓人去民間修車廠維修嗎?
藉這個議題問一下,大家都提到17年的折舊問題
那假設,我惜車如命,上個月回原廠把前後保桿全都換全新的了(原廠有維修紀錄)
結果路上發生事故,後保被撞破了,我方無肇責
單純就被撞破的保桿的部分,一樣要算17年的折舊(因為裝在17年老車上)
還是可以提出證明此保桿為(一個月的)新品?
星月夜 wrote:
您好 謝謝您的建議

小弟既無肇責何來過失??提告刑事部分當然是A方的權益,我也很想看看對方自訴案件法庭如何判決

按照台灣的法律超過5年的車,車體殘值約1%.... 祝福您每6年都可以開新車.

謝謝


我想有一點你搞不清楚
無肇責沒有過失沒錯

問題是誰說你無肇責的
無肇責不是你說了算
不是警察說了算
也不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說了算
是法官說了算
你有把握你不會遇到恐龍法官
搞不好人家拿出啥監視畫面說你也開蠻快的不然應該可以停住或閃的過...巴拉巴拉
然後恐龍竟然復活了 (剛HBO在首播)
你怎辦
就算你一定贏
跑法院很好玩嗎 不用花時間 請假....嗎
人家還可以一下請假 一下申請移轉管轄.....
到時人家心一橫 反正沒多少財產
就脫產擺爛又不用去關也沒有前科紀錄
就算不脫產你要拿到錢 還要去查財產 去扣押 去....

看你的祝福本來不打算理你
讓你去踢踢鐵板好了
我是成心給你建議
別來這種酸言酸雨

心理學上人類有種意識
就是只以對自己有利來看事情的偏見
比較好的方法是反向思考

如果今天兩方互換
換你失神逆向撞到老車
對方這樣要求 你會說啥
好去原廠? 還是換你來這問怎麼辦

為啥法院要定這種殘值或是只能要求回復原貌這種看起來有點不合理的
如果你的車在2手車市只剩5萬 修起來要20萬
那不就乾脆去二手車市花5萬買台來賠你就好
對方肯去一般保養廠 就是有誠意要回復原貌
老實說啦 17年的車你還打算開多久
當傳家寶留給兒子孫子嗎
你讓對方花了大把銀子原廠維修烤漆
除了讓原廠大賺一票對你又有啥好處
要再開17年嗎
過各幾年車哪有毛病要脫手要報廢
不會有人管你車子是不是原廠烤漆
是不是都原場保養
都是一句話 20年的車1萬要不要 不要拉倒

車禍是綏事 上面許多人說了
既然遇到了對方肯修好就退一步
不然你可以去告 告 告
這樣害你車子以後脫手變有事故 車價變低要賠償
車禍害你嚇到現在都不敢開車要賠償.........
車禍是這樣的

對方有義務幫妳"復原",但不一定要在原廠,這點你要注意,意思是"堅持在原廠維修"這點就算是法官也不會站在你這邊

所以我建議,去對方提議的保養廠,並與要求使用原廠零件,以及原廠同等級的鈑烤,這應該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JJ Ch wrote:
請求對方恢復原狀就...(恕刪)


您好 謝謝的建議...

A方要我去 30公里.30公里.30公里外他所指定地點修車

等報價出來後又改口不是這間是約45公里外的另一間修車

今天是您也是會退一步??再三言而無信,到後面是拒接電話.就算去他所找的鈑烤廠不憂慮1年半載後變成脫皮..??

您有沒有想過A方為何要小弟去一個很遠的地方修車??(小弟無法去看車修復情況啊)

到時是不是又得花一筆錢修復??

這種天氣要騎機車載小朋友到8公里外的幼兒園.感冒生病誰來照顧??誰來請假帶小朋友看醫生??(小黃車資剛好而已)

種種事由是由何事引起??他闖的禍我還要在貼錢座小黃...??不就是把道路當成飆車場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


謝謝您的建議
你應該說明你17年甚麼車...修車廠估修多少錢..讓大家評斷對錯吧..

I.S.H wrote:
藉這個議題問一下,大家都提到17年的折舊問題
那假設,我惜車如命,上個月回原廠把前後保桿全都換全新的了(原廠有維修紀錄)
結果路上發生事故,後保被撞破了,我方無肇責
單純就被撞破的保桿的部分,一樣要算17年的折舊(因為裝在17年老車上)
還是可以提出證明此保桿為(一個月的)新品?


回復原狀就是回到事發那一刻
也就是一個用過一個月的原廠保桿
所以他可以賠你原廠新的
再向你要一個月的折舊


星月夜 wrote:
A方:有照.無酒駕...(恕刪)


先對A假扣押 ~
我想大家應該都沒看到你寫的這句話,
你應該把這個寫在第一樓,
這樣大家才看得到。

雖然我不評論,
但是若是A方為外縣市來的學生,
若希望B方到A方認識的車廠維修,
但該車廠在很遠,甚至外縣市。
我真的也會傻眼...



星月夜 wrote:
您好 謝謝的建議...

A方要我去 30公里.30公里.30公里外他所指定地點修車

等報價出來後又改口不是這間是約45公里外的另一間修車

今天是您也是會退一步??
....(恕刪)
星月夜 wrote:
您好 謝謝您的建議小...(恕刪)


我是認為臺灣法律超級荒謬的。
部分民眾沒是非到極致。
自己要有保險最重要。雖然保險在某程度上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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