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常常是兩面刃, 往往也會讓人發現版大自已違規, 那個交叉黃線就是一個緩衝區, 前車未離開後車不可進入, 如果版大有遵守, 何來阿伯攔車
我已經很會處理事故, 但是防禦駕駛最高指導原則就是不要有事故.....包括預知別人的錯誤
最簡單的例子, 路口10公尺內停車導致你看不到來車, 因而直接開出去時撞車, 你也可以主張你是對的, 然後處理事故, 然後車子變成曾經發生事故的車, 然後二手車價變差, 然後如果對方受傷, 你還會被告....你是對的, 對到一堆事.....
如果依防禦駕駛, 看不到就慢慢魯出去, 車頭一點一滴慢慢滑出去, 為的是幹道上開很快的, 你不會撞到, 因為你慢慢開出去, 開很慢的, 看到你慢慢出現, 他有足夠的時間反應, 也不會撞到你, 直到你從駕駛座可以看見來車....安全.....
阿伯事件就是版大一念之間而已

ALLTIONI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在哪裡...(恕刪)
Saurus wrote:
怎麼會有人蠢到在檢討樓主的.
今天就算樓主一直開在中線情況並不會不一樣好嗎?
難到看到左轉標線就要立刻切回中線嗎?
依照樓主的動作算合理吧.
看到標線=>打方向燈開始看右邊有沒有車=>確定沒車才換車道.
這些動作在晚上你是能多快完成?
習慣雞蛋裡挑骨頭的人還真不少.
有些人居然有那樣的觀念.難怪路上亂開車的人那麼多.
1.你可以說別人不聰明,但絕對不要輕易用「蠢」這個字,哪天公親變事主。
2.請仔細重看看版主影片幾遍:從第8秒,大大的左轉箭頭已清晰可見,直到第15秒,版主才採用「突轉式」的右切方式出來。客觀說來,這不是成熟的切轉方式。這7秒鐘,中線車道有車嗎?呵呵,請多想想與看看。
3.第15秒同時間,影片中的「阿伯」車頭已經要進入中線車道,嚴格說來,中線道的優先權,可能在於阿伯這邊。而版主的喇叭音量呢?
4.但,在這個路口,阿伯車子的位置,沒有足夠的空間可直接左轉(會壓到分道線),頓時減速強行左轉,阿伯這裡已是錯誤,擋車若是惡形惡狀,刑法直接適用。
阿伯的顯性錯誤行為,撻伐有理,但版主的隱性錯誤駕駛,一樣必須接受公評。
p.s 版主的效果佳行車記錄器與乾淨的前檔,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