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台灣回到戒嚴時代了嗎


smallko2000 wrote:
自由民主並不代表可...(恕刪)


民主法治, 該開槍的時候不敢開, 抓個拒絕盤查就使用強制手段, 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連續待轉在法律上並不違法, 我也不喜歡這樣的抗議方式, 但是不違法就不應該被粗魯的對待.
民主的真諦是每個人都發聲的權利

威權時代的遺毒在討論串中可見, 悲哀.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
結論是
台灣人太多抱持著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的心態
支持警方執法
a901922001 wrote:
他們只是合法待轉啊

所以你也知道待轉會妨礙交通阿..(恕刪)


邏輯怪怪的,來玩填字遊戲。


他們只是合法停紅燈啊

所以你也知道停紅燈會妨礙交通阿



一次號召數十人,根本是故意妨礙交通,又一直頼在同一路口,就被當成集會遊行,没申請只好帶走。

下次請申請某路口集會遊行,通過後警方會管制繞道,淨空該路口,讓他們自己繞個夠……什麼?沒觀眾不行…

話說,強烈反對開放直接左轉,甚至降低重機稅金,也取消左轉。

左轉路權算什麼?跟人命比起來算什麼?很感謝當初發明兩段左轉的人。

如果開放了,老少婦女反應慢只會跟車潮騎的,呆呆左轉被撞,又有家庭破碎了,請多為身邊的人想遠一點,别藉口路權增加傷亡了。

是年輕氣盛不想等紅燈嗎?

這幾年好不容易有一些成果,大家真的願意讓您母親再回到直接左轉時代?
ukj2621004 wrote:
很感謝當初發明兩段左轉的人...(恕刪)


兩段轉 是日本人發明

可是 日本發現 兩段轉更危險 已經在取消待轉的路口
宣導 沒有待轉牌的路口 不要自行待轉


另外 你根本 不清楚活動的訴求

是 不強制 兩段式左轉

而不是 全面取消待轉

反應慢的 不敢切到內側左轉的 繼續待轉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LCU493 wrote:



應該是要 重罰...(恕刪)



兄弟:
你說的此點我認同,
當然不能用違規人來限制守法人


但我必須說「某些路段」
而左轉真的要比右轉更注意
就算小心守法騎也很危險
(以前不待轉時代自身經驗,左轉時自已左右被沙石車包圍同時轉,轉彎內輪差很恐怖)


右轉通常注意左邊大車右轉
(機車通常在外側)
但左轉很可能被大車左右邊包夾
(雙方沒違法,但要非常注意)


所以我才說:
支持不待轉但非全面,
有路段時間限制







Deray Xu wrote:
民主法治, 該開槍的...(恕刪)

別講什麼形而上的威權遺毒給警察戴帽子了
警察為什麼會來你知道嗎?
因為有其他機車騎士被擋不爽打電話檢舉
不要以為你有抗議權利,默不發聲的大眾就要配合演出。

就是愛廢話 wrote:
左轉時自已左右被沙石車包圍同時轉,轉彎內輪差很恐怖...(恕刪)


那重罰或限制 這些不顧他人安危的駕駛
才是正確的

左轉被包 那右轉被包時 又該怎麼辦

一昧地 禁這個 禁那個

對交通根本沒有幫助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老人家直接轉轉,哪天等著付喪葬費吧!年輕人反應較快,頂多重殘!

台南市這裡的人比較優閒,兩段式轉轉時間不長,等一下沒差,趕時間的話,
還有高雄式左轉可變通。小心警察最近在抓!

也許台北人比較趕時間。

J1977 wrote:
別講什麼形而上的威...(恕刪)

事前 警方就有詢問過 地點了

FB社團 也有公布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覺得不要爭了,用科學方法最準。

台灣路口幾乎都有監視器,統計一年全台兩段左轉路口傷亡數,然後開放一年左轉路口傷亡數,就有依據知道哪一種好,從此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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