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isnotme wrote:
回覆說車主已掛了
請問樓主你是要祂拿天地銀行的錢出來繳罰單的意思嘛?
不然緊追這張罰單的意義是什麼?是打算把死者挖出來請祂繳完罰單再躺回去繼續死嘛??
嗤~~不就改個後霧燈!!?如果那顆後霧燈沒有造成你的事故,不管祂是不是還在世,我都認為沒有緊追罰單的必要,甚至連檢舉都是多餘
反之,如果你或你家人是因為那顆後霧燈而發生事故意外,那我就會認同你想追究這張罰單的意義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個新聞有清楚的答覆...(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超過一年還繼續開,
...(恕刪)
請問你主動承諾的自動消失3個月呢?
擷圖也應該不用我再貼了吧???噗....
還是你也想回覆我該帳號原始註冊會員已死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