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走,超額要有,樓主保險保太少了,一來自己的車損只能糊牛屎。。。二來無法預料會不會遇到對方要求過高的賠償,最起碼要像我的保險內容,第三責任險賠對方死亡最多300萬,外加財損70萬,去支付車禍事故造成的對方或第三方賠償,再附加超額2000萬的額度,像這種案例,我頂多道義上出一個2100的白包,該出庭的時間按時出庭,其他日子照常過,剩下就讓法官判決跟保險公司去和對方喬了。
Hang chieh wrote:各位大大...小弟是...(恕刪) 1千萬?若遇上台灣最美的風景沒保險,沒薪轉,沒錢,沒家屬一毛錢對方都拿不到依判陪通常在500以下所以只要煩腦自己的車損就好了其它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依照現在車禍致死的行情...(非名人、名車、重大違規、新聞矚目等案類)大多落在400-500萬元左右...所以,500萬應該是夠用的...至於,家屬要求1000萬,看看就好!還有、民、刑事不同調的,刑事無罪,並不代表民事不用賠...但民事和解的話,刑事部分,檢察官都會以不起訴結案!依版主所云,現在至少有2位目擊者可證明大概的行車路徑...這是較有利之處。*********************************對於這種不知輕重的家屬...找個律師,好好跟他談判...別讓他們得逞!
又是一個同車道超車記住一點同車道前車沒注意後車的義務後車要注意前車狀況保持隨時可以煞停的距離所以樓主不用太擔心轉彎前有打方向燈過失問題幾本上就不存在這類判例有很多一審判有罪但是到二審判無罪用的理由就是紅字的那句話需要的話我可以傳篇判例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