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醬吧 wrote:這是一條單行道(高...(恕刪) 員警的意思:那是私人的土地,不違規,無法開單。並不是真的要您證明什麼。至於紅線,以這寬度,的確是多餘。只是以臺灣人勤奮的習性,沒有這紅線,只怕車輛會停到連汽車都過不去。所以那紅線沒作用嗎?也未必。所以還能做什麼呢?經過的時候,小心慢行,別A到旁邊的機車。
高雄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回覆****************旨揭地點排水溝內側為大樓退縮地,屬私有土地,合先敘明,另該巷道禁停紅線繪設於排水溝外側柏油地,管制車輛停放,以維行車順暢。****************所以是可以停車 ?!....那私人地應該是水溝蓋以內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私人土地不能開單?真的嗎?我家的騎樓,警察竟然就跑來開單!看! 我要去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