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雞翅 wrote:
支持樓主!!車子停格...(恕刪)
照高雄市上個月公布的最新停車規則停一秒也是要收停車費,而且不管你人在不在車上,引擎有沒有發動,輪子有沒有全在格子裡,最新標準是只要車子有碰到格子邊線就可以開,連輕型機車停在汽車格也要被收汽車費率。 你怎麼客訴只會被打槍而已。
樓主是遇到正義魔人而已,非要堅持使用者要付費,特別針對想貪小便宜閃收費的車主,寧願少賺錢也要等一分鐘跟你灰。不然省你一分鐘他已經不知道開了整排車了。這也是為什麼拼績效的收費員看到車子有人就走,因為不想跟你浪費時間,等你的時候早就可以賺更多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