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高雄市政府這麼缺錢嗎?

烤雞翅 wrote:
支持樓主!!車子停格...(恕刪)


照高雄市上個月公布的最新停車規則停一秒也是要收停車費,而且不管你人在不在車上,引擎有沒有發動,輪子有沒有全在格子裡,最新標準是只要車子有碰到格子邊線就可以開,連輕型機車停在汽車格也要被收汽車費率。 你怎麼客訴只會被打槍而已。

樓主是遇到正義魔人而已,非要堅持使用者要付費,特別針對想貪小便宜閃收費的車主,寧願少賺錢也要等一分鐘跟你灰。不然省你一分鐘他已經不知道開了整排車了。這也是為什麼拼績效的收費員看到車子有人就走,因為不想跟你浪費時間,等你的時候早就可以賺更多業績。
我覺得樓主一竿子打翻一條船,也許你遇到態度不是很好的停車費開單員,但跟政府缺不缺錢搶不搶錢是毫無關係的,你可以投訴他個人態度不好,因為你遇到的人也許其他人根本不會遇到,不知道你遇到態度良好給予你緩衝待遇的開單員會上網嘉獎他嗎?

Vivi Vivi wrote:
昨天車還沒停好,後...(恕刪)


問題是你已經在公有財產上了!!不開你單收費不然要怎麼辦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佔點便宜~~這社會還有救嗎?

dohan8850 wrote:
每個收費員做法都不...(恕刪)
正解,加5分。
誰管你行車記錄器有沒有黏好
事實就是已經超過時間
收費員沒馬上開單就已經很好了
還抱怨他趕你 真是好笑
請問高雄怎麼了嗎?什麼叫你很適合「那邊」?願聞其詳!

bachelor.boy wrote:

你就好好地待在高雄...(恕刪)
不少收費員的家庭背景其實很可憐。中低收入戶丶單親媽媽丶中年失業,好不容易有個工作。

而且收費員也不是服務業是要要求什麼態度?
收費員遵守市政府的規定開單,太軟弱,一直給停車民眾方便,個人業績差丶市府也沒收益,最後就是爛成一沱。
你的問題: 到底要不要停車。這是你的自由。
他的問題: 你到底要不要停車。這是他的不對, 他對不確定的狀況要先去其他地方開單, 再繞回來, 這才是正確, 你車沒熄火, 人還在場, 他不可以開單。不過, 他是可以針對停在車位上又不熄火的車子詢問車主是否要停車, 如果是他可以開單, 如果不是, 他是有權請車主離開, 否則他就要開單了(佔用車位經勸不離, 視同同意車位使用條款, 當然可以開單)


Vivi Vivi wrote:
昨天車還沒停好,後...(恕刪)
台灣人很喜歡"容許值"
停車我1分鐘就要走了
紅綠燈也要停出線去
速限也要容許10公里
繳費期限過個1,2天也不算逾期
我們管這個叫"人情味"

Vivi Vivi wrote:
昨天車還沒停好,後...(恕刪)


所以已超過時間了?若是,硬開也是剛好而已
若是還沒超過,就這直接開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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