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好像魔術師,想要違規左轉就變機慢車。(必檢舉)

好可憐的台灣人,法規總是與先進國家不一樣,用cc數把機車變汽車。
乾脆汽車也分cc數吧...3500cc以下白牌汽車禁止上高速公路 快速道路、
禁止行駛內側車道..
不是有官員說過3500cc是小車嗎?
3501~5999cc算黃牌汽車 可以上快速道路
6000cc以上算紅牌 可以上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停車場? 不存在的
總是要替課稅金大戶爭取點VIP福利嘛
啥。你覺得這樣的制度很不合理? 哪你怎麼覺得機車分cc數來看很理所當然

ettvyang65 wrote: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

違規就檢舉,這不是很正常嗎?


我也是這樣覺得,

我只會騎機車,我八成檢舉四輪,

但是大重機團充滿奇怪,只會怪別人怪政策的言論,

這種腦袋駕馭大重機如同殺人工具(或是被殺),

檢舉就是(救世)救自己。

sonner wrote:
乾脆汽車也分cc數...(恕刪)


淦!!這摸多回文中就你最清醒
一語道破問題所在
這政府沒藥醫了

絕心無情 wrote:
其實我覺得不管現行法...(恕刪)


講的很好+1
看了整篇討論 就發覺 樓主只是在製造 [族群對立]

而不是真正改變行車環境 有本事 請去逼政府修法 好符合國際標準

拜託 心裡有問題 想發洩 直言說 別人還會當你夠漢子

拐著歪 拿出一堆讓人看的發笑的理由 嗆說 我檢舉有里

你們都是錯的 我才是對的 這種嘴臉 只會讓人看的 你很噁心

bulahe wrote:
其實解決方法非常簡單,
把黃紅牌的路權改回跟白綠牌相同就好。


這一點我也支持,

台灣的馬路、國土面積,根本不用分紅黃白,

只是大重機團無法找到立委修法,

能力值0。

minglidx wrote:
看了整篇討論 就發覺 樓主只是在製造 [族群對立]


我還沒發文,早就對立囉,

我若可以輕易製造對立,我早就去選....,

哈哈。
就很簡單的對立
合法用路人 vs 非法用路人


一般道路開放重機使用汽車路權
→ 叭!!! 為何重機不能使用機車路權?重機也是機車啊!!(所以要改回機車路權?)

高速道路開放重機使用汽車路權
→ 超速、蛇行通通來~~ 高速道路應比照他國無限速,一堆汽車慢吞吞擋我路,是他們擋到本大爺,害本大爺要像淑女機車鑽阿鑽


反正重機就是要吃到飽並且無限速
但是會順便提一下機車、汽車的路權來掩護自己,看看重機聯盟連署哪個法案就知道

絕心無情 wrote:
如果是制度的問題,...(恕刪)


照你的邏輯發展,台灣可能到現在還有刑法一百條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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