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想要上國道我就是汽車,想要違規左轉我就是機慢車。變魔術第一名。...(恕刪) 這個問題的根源有二,最根本的就是制度亂了,汽車這個概念是相對於人力、獸力車輛這類慢車的,機車算是汽車的一種,機車根本不該跟慢車歸類在一起。照說除了50CC以下機車,其他機車都應有跟四輪車一樣的通行權。制度一亂,加上臺灣民情是隨隨便便、最會鑽洞的,自然就會有樓主說的這種現象產生。要改變這種狀況,正規做法就是從以上兩個根本改起,樓主所用的「檢舉檢到黃牌車主怕,不敢再違規」也是臺灣教育最失敗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教育下長大的人,特別會鑽漏洞,因此在臺灣防弊制度永遠少不了,大家也只能坐視各種防弊制度把效率不斷壓低。惡性循環啊!臺灣就是這樣與先進國家落差越來越大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21世紀最偉大的魔...(恕刪) 最可怕的不是違規,而是這些違規者的駕照不知道怎考過的(不懂法卻可以考過),自己違規渾然不知,常看黃牌停進機車停等區,順勢看了"牠"一眼,對方還以為是看他騎黃牌很帥,綠燈起步快速地衝出
alan0831 wrote:等???如果沒實際...(恕刪) 我舉個例子,有家牛肉麵賣100元,有人覺得太貴,50元才是先進的觀念,這沒什麼不對。所以他可以選擇不吃,也可以選擇吃了然後只付50元(違規),然後抱怨100元太貴。當然也可以不等,其實被開單也沒什麼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