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
請勿亂套法規 ---...(恕刪)
就現實面白話點來說 .
前車也沒義務讓你
高速公路超車是變換車道超車 不是請前車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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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喔 ,國道警察 有說過 ,自己是前車開慢車的話,不當路隊長, 有義務必須變換車道 讓後車在超車...
而不是讓後車去變換車道 再回到內車道,這會是車禍風險機率增加而已
就算你抱持110,後方已經追上你,不管後方開多少 就是要禮讓後方超車
不懂的話 看德國這樣做
德國謹慎的法規
在不超車的情況下請靠右行駛
這是台灣法規也有說過的 ,台灣人對法規太淺薄...
正常來說 ↓
內車道110 中車道100~110 外車道就是60~110 這樣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