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MIS DE FACUT wrote:就事論事,你就是一隻教育失敗的人渣。 怎麼感覺有人想幫樓主出錢修車了?話說樓主當場看到車被弄倒,應該立刻跟對方要求,雙方和解事後你要再提損害賠償,要負舉證責任吧,監視畫面,現場人證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