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5gt wrote:檢舉人,有任何交通法律專業嗎?檢察官起訴後,無罪後都有後果,檢舉不成功應給予魔人處罰那就公平多了,成功的話,違規人就乖乖交罰款。 是有被檢舉過嗎,那怎麼還不去了解一下整個流程開不開單是承辦人的判斷與權責又不是檢舉人,再者,有考過駕照的話不要說不知道什麼行為是違規啦,還扯什麼交通法律專業,有所謂的交通法律嗎
女生教我的事 wrote:樓主講的是「刑罰」「刑罰」可不限於刑法行政罰也是一種「刑罰」只要對人民自由、財產剝奪的都是「刑罰」 真的不需要扯到什麼刑什麼罰的一堆名詞啦,就是有違規就有罰單就要繳罰金這麼簡單
apqp wrote:刑法的目的其實很多元...(恕刪) 你會唾棄檢舉達人,基本上你已經被很多人唾棄、看不起了!沒有是非觀念、沒有道德觀念!如果檢舉人脅迫強制別人違規再檢舉,那是違法行為,犯了強制罪,而且檢舉無效!如果只是安靜的蒐證檢舉,何罪之有!? 有什麼理由唾棄他們? 違規者自己造業自己卻不願承擔,還要大家從輕從寬放他們一馬,樓主還要替他們說話,這還有天理嗎?按照你的邏輯,從刑罰的角度來看,如果有人第一次殺人就被逮捕,他就知道殺人是不對的後果嚴重,就不會再犯; 如果因為民眾不敢也無法直接制止,警察也來不及制止,導致他殺人沒感覺而連續殺人,警察是不是只要罰他第一次就好?因為找不到免費剪接軟體,所以沒檢舉,幾個星期前和一堆車等紅燈時,一輛小車慢慢從後方靠近壓過白線,然後就闖紅燈過去,路很直,我們可以看到他也同樣闖過前方50和100公尺外的兩個紅燈,他是有警覺有意識知道闖紅燈不對,但還是故意闖三個紅燈(我行車記錄器拍到的,之後應該也會故意闖紅燈),為什麼只能罰他檢舉他一次? 這是什麼道理你說來聽聽? 是罰一次可以違規吃到飽的意思嗎!
說真的,檢舉若是在對的地方,我會摸摸鼻子認了~但不巧,我這是工業區,門口沒劃紅線或黃線,但就是騎樓外還有一條又寬又平的人行道,幾次為了方便缷貨把貨車插上人行道幾分鐘,(因為都是鐵件,動不動幾百公斤的,不好搬。)然後就拿了幾次紅單,請問這些檢舉達人還給不給生意人生存的空間?然後,外部都有人行道了,結果車子在晚上停在騎樓,還是被檢舉了~而且時間還是半夜2點半,吃飽閒著還是????真的覺得,有時候有些違規根本沒有礙到別人或是造成危險,但檢舉達人就是有千萬種理由釘死你...之前新聞還報過只是上下乘客的短短2、3分鐘也被檢舉的,真的覺得法與情有時要權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