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車道。賠好賠滿了。
mountain1988 wrote:
事實上是不管雙方肇責...(恕刪)

若汽車無責,就算機車騎士死亡,汽車是一塊錢都不用賠的,不要亂誤導人,一切看肇責多寡來判賠。
jerhuang wrote:
個人經驗只要『 機車...(恕刪)

亂講,一切看路權,問你喔?

你開在外側車道,沒超速,沒違規直行,車子很亮,機車超速來撞你屁股死了。你要賠嗎?
answer310 wrote:
轉彎車就是要禮讓直行...(恕刪)


同一車道還分轉彎和直行嗎?

兩台汽車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汽車鑽不過去…
toocck wrote:
又一個標線亂劃的例子.你可以告政府.但跟你的肇責不會有關係.很明顯的.不是15公分線.就是不該那車道劃可以右轉.怎麼可以中線直接右轉?



真是活生生一個不懂法規又愛亂解釋的案例


快慢車道分隔線的左邊相鄰車道是外側車道,根本不是甚麼中線好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地圖圖示上的道路標線劃設完全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人,交通法規不熟都敢上路就是最大的問題。


另外交通規則裏頭沒有中線這個名詞,如果你想說的是中線車道,中線車道這是規範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裡頭的,意思是同向三車道或五車道中之中間車道
5D3 wrote:
至於那個右轉標示明顯是道路劃設缺失,
(我幾年前早已發現是10公分白線,都提早切到慢車道做關門動作)
因為有慢車道需先靠右行駛才能右轉,



你跟32樓的t大都犯了同樣的錯,有慢車道需先靠右行駛才能右轉這說法更是錯得離譜。
keating26 wrote:
A車是汽車,A車駕駛...(恕刪)

這事每天上下班都看的到,騎車上路,後面比前面還危險。
keating26 wrote:
A車是汽車,A車駕駛(恕刪)

一個機車靠右騎 結果就被撞了的故事
c.c.0110 wrote:
你跟32樓的t大都犯了同樣的錯,有慢車道需先靠右行駛才能右轉這說法更是錯得離譜。

的確是沒有規定右轉前先駛入慢車道
只是本案例不就完美說明了不先駛入慢車道再右轉容易發生什麼事了嗎
機車騎士有受傷的話就不用談了,不管怎樣汽車都會賠錢,
最好的情況是汽車7:機車3
汽車車主最好趕快叫自己跟對方保險公司的人來先橋,
修車跟受傷給強制險弄好,讓對方先拿錢,
機車想獅子大開口,調解委員會幫你壓比例,
除非汽車車主脾氣太差,不然花點錢,半年內好好睡覺,
多拜拜,以後開車多注意,比較實在。

最重要的是,不管政府怎樣劃線,
都跟兩造肇事沒有因果關係,不需要花時間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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