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放水修法案將於明天送委員會審查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90%的人民絕對是厭惡交通違規的!

厭惡別人交通違規,
不代表會厭惡自己交通違規...........
跟台鐵無關.......

適度檢舉OK,但就是被一些亂檢舉的人玩爛的,怪誰
其實這就是表示有民眾希望法案修改成這樣,立委就為民服務嘛!
臺灣的環境、道路安全,就是住在這裡的一群人所形成的氛圍,大家想怎麼樣,就會變成怎麼樣。
歡喜做,歡喜受
也就是說每項違規大家都有一次無敵星星的機會

短期內開罰會減少沒錯,但對於常違規的扣打應該很快就用完了
看起來國定殺戮日要開演了

達爾文法則下,台灣人口銳減住起來會更舒服,房價會更低
宙王 wrote:
你自己搞不懂狀況!以(恕刪)


我上面就講了

過了就是先勸導

違停到堵塞,就是直接嗆警察只是第一次勸導,2小時再來開單

想回人家話記得搞清楚狀況
我支持
但重大違規例:闖紅燈、逆向、併排、惡意逼車、螃蟹車等等這個要直接成案
其實只要修法改成,民眾檢舉限一日一件以及違規的情事項目(主要是重大違停違規/影響行車安全/影響行人安全為主),這樣主要是滅絕檢舉狂人的不正常心態。也讓民眾勿擾勿縱為主~
vendia1981 wrote:
來自PTT的爆掛,這些立委真的太閒 沒事情做了嗎。台鐵才因違停工程車死一堆。
反正過了我就違規到爽


原來現在的檢舉達人就是以前的違規魔人 以前都停路中間買便當 政府為了對付你們 開放檢舉

結果你們被檢舉 然後就心生不滿 當起現在的檢舉達人 記得通過後停路中間 不要怕被打

檢舉魔人該向全國人民道歉 玩過頭了 該限縮的是檢舉達人 我不贊成限縮檢舉 我只是看不爽你們 到處弄人為樂

還上網來飆戰功

警察開單都已經回覆要開那一條 還不滿 鑽漏洞 上網教網友 如何分開送件 把檢舉制度淋漓盡致

警察都說不舉發 警察不是違規人的親戚 還要整警察 投訴他們 難怪今天會這樣

不是說 檢舉的是你們 開單權責是警察 遇到回覆不滿你的意 就會投訴 你們根本就是在行使警察權 怎麼可以讓一般民眾有無限大的權利 凌越警察

還有一點警察每天在外面跑 也都有帶記錄器 為何不用警察的記錄器開單 卻需要用人民的 來製造問題
台灣的交通問題在馬路太擠
不發展大眾運輸+補貼很難改變
自己駕駛的成本太低了
路上車少好處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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